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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控制生产过程 8、加大质量标准执行力度。要加强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在抓好藁城、定州、永清、永年4个国家级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启动建设徐水、昌黎、青县等54个省级无公害标准生产示范基地;启动建设泊头、辛集、顺平、怀来等65个果品示范基地;启动建设200个畜牧示范小区、50个规模养殖示范企业;启动建设10个水产示范区、20万亩水面。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畜牧局、省水产局抓好示范项目落实。 9、大力发展设施生产。扩大以日光温室为重点的设施蔬菜、果品生产规模,到2005年,全省设施蔬菜面积要占播种面积的50%以上,日光温室要占设施面积的50%以上,设施果品面积发展到30万亩。继续抓好张家口、承德地区舍饲养殖,加快养殖小区的发展步伐;在重点水产品生产区发展工厂化养殖水体50万平方米。 10、加强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建立动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预报机制,做好对“菜篮子”生产过程中美洲斑潜蝇、温室白粉虱、黄瓜枯萎病、牲畜W病、禽Q病等重大流行性、灾害性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积极推广生物、物理等无公害病虫害控制措施,全面提高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水平。加强检疫工作,严格控制可能发生的疫病疫情的扩散。建立动植物病虫害测报、防治的网络专家咨询系统,使农民能够通过网络得到常规防治技术指导。由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畜牧局、省水产局负责完成。 11、加强定点屠宰管理,确保猪肉质量卫生安全。大力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坚决打击制售病害肉、注水肉、含瘦肉精肉行为,到2005年,全省生猪定点屠宰率由现在的80%上升到90%以上。结合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全面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加强对宾馆、食堂集体伙食单位用肉管理,封堵私屠乱宰产品流通渠道。大力推行分割肉、小包装肉、品牌上市,提高产品知名度。 (四)规范流通行为 12、推行产品标识和承诺制约制度。从明年起,以蔬菜、果品为重点,对进入大中城市市场的“菜篮子”产品实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产地编码、标识追溯制度,确保质量安全从生产到销售环节有据可查。实行以合同、契约为主要形式的承诺制约制度,由生产者向经营者、经营者向消费者分别作出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明确不同环节因产品质量安全出现问题应承担的责任。由省农业厅、省林业局负责完成。 (五)加强市场监管 13、建设绿色市场体系。从今年开始,以提高市场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加工配送、冷链运输能力为重点,组织实施“河北省创建绿色市场行动计划”。到2005年,初步建立起以现代交易方式为主导,传统交易方式为补充,产品品牌化、经营会员化、质检认证化、管理规范化的绿色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扶持30个销地市场,配备较为完备的质检设备,实行产品品牌上市、市场检验、挂牌销售制度。扶持45个产地市场,配备产品速测仪器设备,市场设立无公害专营区或销售专柜,实行分区销售。扶持15个无公害“菜篮子”产品配送中心,增设自检设备、标准运输车辆。积极引导较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现代营销服务。由省计委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供销社、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畜牧局、省水产局配合完成。 14、加强市场监管。今年在11个设区城市实行猪肉、蔬菜市场准入制度;2003年,在经济发达的县级城市推广,市场准入产品扩大到果品、蛋、奶、水产品;2005年,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会同省计委、省经贸委、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畜牧局、省水产局制定具体方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主办单位的监管,督促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制度和手段,杜绝残留超标产品进入市场。卫生、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的监督抽查,并按照分工及时向社会发布“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和卫生安全信息。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警示,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作无公害处理的要予以销毁,造成危害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六)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 15、抓好龙头企业建设。在省级重点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开展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国际环境体系)认证,按照GMP(良好操作规范)、HACCP(危害与关键点分析)标准组织生产加工活动,努力提高“菜篮子”加工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