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闽委[2002]86号
【颁布时间】 2002-12-03
【实施时间】 2002-1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5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二十二)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符合省情的体育法规体系,尽快出台《福建省体育条例》、《全民健身条例》、《体育场馆管理办法》、《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等法规,将体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完善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体育市场管理机构,把体育行政执法纳入综合执法体系,维护体育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好体育市场的管理监督工作。
  
  (二十三)加强体育队伍的作风建设。落实领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制。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强化对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建设和监督管理。坚持体育竞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反对使用违禁药物,坚决与体育领域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作斗争,努力维护体育的公正性和纯洁性。
  
  (二十四)完善全社会体育工作的协调机制。全省上下要共同努力,各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切实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统筹规划,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创新体育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推动体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