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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十二)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符合省情的体育法规体系,尽快出台《福建省体育条例》、《全民健身条例》、《体育场馆管理办法》、《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等法规,将体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完善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体育市场管理机构,把体育行政执法纳入综合执法体系,维护体育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好体育市场的管理监督工作。 (二十三)加强体育队伍的作风建设。落实领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制。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强化对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建设和监督管理。坚持体育竞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反对使用违禁药物,坚决与体育领域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作斗争,努力维护体育的公正性和纯洁性。 (二十四)完善全社会体育工作的协调机制。全省上下要共同努力,各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切实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统筹规划,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创新体育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推动体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