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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02]48号
【颁布时间】 2002-11-01
【实施时间】 2002-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6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三十八)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制度,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为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供依据。按照国家部署,认真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形势分析、监测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发挥好信息导向作用。
  
  (三十九)加快制定和完善规范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抓紧研究出台我省服务业发展行业导向目录,以及各主要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度、产权管理办法、行业技术标准、服务范围、价格、税费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认真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清理工作,废除已过时或不合理的政策法规,规范完善服务业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工商、税务、物价、城管、环保、技术监督和公安司法等部门,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维护服务业市场秩序。
  
  (四十)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在年底前制定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并尽快付诸实施。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向省政府报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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