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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规土[2002]336号
【颁布时间】 2002-09-29
【实施时间】 2002-09-29
【法规编号】 3638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费的通知》等9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接上页]

  三、持公安消防部门的审核文件和其它有关文件向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进行装饰装修施工图报建并领取《装饰装修工程许可证》。
  
  四、持《装饰装修工程许可证》到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由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深圳市公安消防部门分别对装饰装修施工图报建内容、工程质量、消防进行验收。合格后,由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签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报建程序进行报建,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对于未办理报建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许可证,不给予各项验收。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业务。凡违反本通知者,有关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转发省国土厅关于 实行测绘任务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
  
   (1996年11月26日深规土[1996]552号)

  
  在深各测绘单位:注1(注1:原主送单位为:宝安、龙岗分局,测绘大队,在深各测绘单位:)
  
  为加强测绘管理,最近省国土厅以“粤国土(测地)字[1996]147号”文下发了《关于实行测绘任务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该通知精神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作业的测绘单位,应按规定在我局测绘地籍处办理测绘任务登记,领取《测绘任务登记证》。注2(注2:此条原文为:一、已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测绘单位,凭《深圳测绘队伍注册登记证》在我市办理测绘任务登记。)
  
  二、凡由我局下达的测绘任务,不再办理登记手续。注3(注3:此条原文为:二、凡由我局下达的测绘任务,无须办理登记手续,其余任务按本通知规定的登记范围和限额在我局测绘产权处办理测绘任务登记。属宝安、龙岗区规范的测绘任务,可在分局测绘中队办理任务登记手续,然后由分局测绘中队每季度一次将登记情况上报市局测绘产权处。)
  
  三、我局测绘资料管理部门,应凭《测绘任务登记证》给测量单位提供必要的测绘资料。注4(注4:此条原文为:三、我局测绘资料管理部门,应凭测绘任务登记表,给测量单位提供必要的测绘资料。)
  
  四、(此条废止)注5(注5:此条原文为:四、对在我市进行测绘任务登记的测绘单位,收取测绘管理费,收费标准按广东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需进行测绘任务登记的测量工程范围为:5″级以上平面控制测量和等外水准以上测量;0.5平方公里以上1:500地形测量和地籍测量;1平方公里以上小于或等于1:1000比例尺地形工程测量;编制的各种专题地图和宣传地图;航空摄影测量;市政工程测量;海洋测量;境外组织或个人在我市独立进行的或中外合作的测绘项目;市属重点工程的测绘任务。
  
  六、不按规定进行测绘任务登记的队伍,我局将依法处罚。注6(注6:此条原文为:六、不按规定进行测绘任务登记的队伍,我局将注销其注册登记证。)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实行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城市设计指引》的通知
  
  (1997年3月14日深规土[1997]122号)

  
  各处室、各分局、局直属各单位、各管理所:
  
  为提高深圳市城市环境质量,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确保城市设计的贯彻和管理,现对全市范围内详细蓝图和建筑设计规定如下:
  
  一、凡是根据《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为设计方案招投标的,及城市重点地段的建设项目,除须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设计要点执行外,还须根据《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城市设计指引》的内容进行设计。《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城市设计指引》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申领;
  
  二、《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城市设计指引》包含两部分内容,一部分为城市总体规划或法定图则阶段的城市设计指导原则,一部分为对建筑形态、群体关系、环境设计等其他城市设计内容的指导建议;
  
  三、所有上述建设项目须对《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城市设计指引》提出的原则和建议予以落实,在相关阶段的设计中需对各项内容作出规定和设计,并与设计图纸同时报审;不相适的需提出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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