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以粮油食品为重点,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管理。粮食、食用油、调味品(酱油、醋)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加强生产设施卫生的硬件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标准。有关部门要从督促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必备条件抓起,采取生产许可、卫生许可、出厂强制检验等监督监测措施,加强对生产加工产品的监管力度。执法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对在面粉中使用吊白块、滑石粉等有毒有害物质,在大米中使用色素、矿物油,加工陈化霉变大米,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用工业盐腌制或用硫磺薰蒸等违法加工、处理食品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要进一步抓好整顿和规范粮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工作,严格粮油市场准入管理,加大监督抽检的力度,保证市场上销售的粮油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 (四)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验工作为重点,建立食品质量卫生安全追溯制度。要加快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自检、社会中介检验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体系。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应有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检测指标及合格证明。发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执法部门要及时、有效地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认真做好进口食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工作,防止不合格的进口食品进入国内市场。 (五)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重点,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的科学管理水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卫生监督管理技术和方法,在奶品、果品、熟肉制品、面粉、食用油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广GHP(良好卫生规范)、GMP(良好操作规范)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国际通行的管理技术,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工作,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努力实现食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化管理。要通过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企业信誉等级划分,宣传卫生监督良好的A类企业,帮扶卫生监督一般的B类企业,警告批评卫生监督较差的C类企业,注销不具备生产经营卫生条件的D类企业。科技、质检部门要加强我省特色食品卫生安全体系的研究与标准制定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不断提升我省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 三、健全体制,严格执法,加大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和治理力度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要建立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度,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试点,努力克服重办证、收费,轻检查、管理的倾向和执法不到位或监管盲区等问题。要坚决纠正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和一些基层单位越权批设饮食市场或饮食摊位的违规行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做到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监督执法与帮助企业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市场监管与企业诚信自律相结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快推进食品卫生安全监督体制改革步伐。各级政府要力争在今年内完成市、县两级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重视和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严格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人员的准入管理,不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各级政府应当把本级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从2003年起,省、市、县各级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资金,力争在三年内基本解决卫生监督机构、动植物检疫检验机构、畜禽屠宰管理机构所需的现场快速检测仪器等设施落后的问题,改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保障条件。 (二)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今明两年,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市场监管的力度,重点加强对中、小食品加工企业和个体户、流动饮食摊贩的监督检查,重点整顿治理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的饮食市场,以及“城中村”、“院中市”、临时市场和各类开发区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努力做到无监管盲区,堵住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的渠道。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要加大对非法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面粉、肉类制品、水发产品、酱油、醋、饮料等产品的查处力度,加强地区间、部门间信息沟通,在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开展联合打假行动。在食品经营流通领域,要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的治理力度,对“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点)和无规定证明的肉类制品等假冒伪劣食品要依法进行查处;对无证无照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向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牟取暴利的,要坚决予以查封、销毁,并对违法业主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