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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 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是由A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类烈性传染病,被国际动物卫生组织(OIE)列为A类动物疫病,我国也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确保在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应急处理,确保我省养禽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对外贸易和社会经济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好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技术等储备,按年度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要动员社会有关方面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采取扑杀的政策,遵循“早、快、严、小”的原则,做到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尽快控制和扑灭疫情。 一、疫情的确认和分级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确认 高致病性禽流感由省级以上(含同级,下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按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待: 1.在鸡群中分离到H5、H7亚型禽流感病毒株或其它亚型高致病力禽流感毒株。 2.未经免疫的鸡、种禽出现H5、H7亚型禽流感血清学或病原学阳性。 3.鸡群有典型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发病急、死亡率高,禽流感血清学或者病原学阳性,且能排除鸡新城疫的;其他家禽有典型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发病急、死亡率高,分离到H5、H7亚型禽流感病毒株或其它亚型高病力禽流感毒株的。 4.发生可疑疫情时,由国家或省指定的来自不同单位的两名或两名以上禽流感现场诊断专家组成员到现场诊断确认的。 (二)疫情的分级 依据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的数量、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和趋势,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划分为三级: 1.一级疫情:在30日内疫点10个以上;或某一地区在30日内发病禽群在10万只以上;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疫情的。 2.二级疫情:二个以上相邻地市发生;或在30日内发生5-10个疫点;或在30日内发病禽群在5—10万只;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疫情的。 3.三级疫情:是指在一个县(区、市)或不设县的地级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二、紧急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紧急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地区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二)部门职责 1.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1)召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有关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2)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 (3)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及启动或停止本预案的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4)监督、指导对疫点内禽类的扑杀、禽类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5)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6)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7)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8)评估疫情处理时用于封锁、扑杀病禽和同群禽、无害化处理病(死)禽和同群禽(包括污染物)、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拟订资金使用计划。 (9)培训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人员。 (10)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其它有关部门 财政、计划、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交通运输、监察、卫生、科技、工商、信息产业、邮政、军队和武警部队等单位和部门,应在各级人民政府的协调和监督下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好紧急防疫经费和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的计划及落实,防止境内外疫情的传出和传入,疫区封锁和疫点内禽类的强制扑杀,疫区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疫区内相关人员的健康检测,公路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管理,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控制技术储备,紧急疫情信息的传递,防疫物资的紧急调运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