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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始终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实施“科教兴鲁”的战略任务来抓,职业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已达1200多所,在校学生118万人。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向社会输送毕业生600多万人,培训6000多万人次,为我省经济建没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人力和智力支持。但是,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认识,统筹不够,投入不足,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大力推进我省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明确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1.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是实施“科教兴鲁”战略、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我省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必然要求,也是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劳动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举措。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职业教育的地位更加突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性,确立职业教育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推动职业教育在新形势下取得更大的发展。 2.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教育创新,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新山东服务,为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为企业生产一线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 3.在“十五”期间初步建立起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05年,全面完成我省“十五”规划的目标,并力争使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规模达到150万左右,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规模达到45万左右,每年培训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1000万人次。 4.加强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建设,提高办学水平。每个县(市、区)要至少办好1所规模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每个设区的市要建好1所综合性、社区性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1所高级技工学校。实施职业教育“十、百、千工程”,争取用5年的时间,在全省重点建设10处职业教育实习实践基地、100所高水平的骨干示范中等职业学校、1000个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特色水平的示范专业,带动我省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强化政府统筹,增强职业教育为区域经济服务的功能 5.建立并逐步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省政府主要负责对全省职业教育的领导和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督导检查、宏观指导。在省政府领导下,建立省有关部门参加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制度。 6.发展职业教育的主要责任在地方。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加大依法治教和督导检查的力度,推动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办好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组织、指导并支持企业、行业和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7.强化市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力度。各市政府要统筹规划,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建立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制定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打破部门界限和学校类型界限,整合和有效利用现有各种职业教育资源,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市属除技工学校外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撤并以及专业设置由市级政府负责,增强其为区域经济服务的功能。 三、建立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8.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使初、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比例大体相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