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02]80号
【颁布时间】 2002-10-18
【实施时间】 2002-10-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7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商委关于加快“六大建设”实施“双十百千”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二)培育十大流通骨干企业
  
  培育一批流通骨干企业,是提升重庆商贸竞争力十分重要的举措,是建设长江上游商贸中心的重要内容。“十五”期间,我市要着力培育30家在西部、在全国有影响和竞争力的大型批发、零售、物流、餐饮企业和集团,并从中打造十大极具代表性的骨干企业,使其在现代流通中发挥流通引领作用。
  
  1.发展目标
  
  “十五”期间,保持10%以上的快速增长,到2005年,培育销售规模上50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达到6家,10亿元级的企业达到5-10家。
  
  2.发展定位
  
  十大骨干企业要发展成为制度新、机制活、营销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大型流通企业,具有行业的领头羊作用和示范作用,其经营规模在西部同行业中排名前列。
  
  3.主要措施
  
  (1)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围绕制度创新,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加大产权制度改革力度,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支持骨干企业通过中外合资、相互参股、规范上市等产权多元化形式,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规模大、业务范围广的,建立母子公司制的企业集团。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责权明确、各负其责、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企业管理运行机制。
  
  (2)提升主业优势。以提高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为目标,在巩固现有经营的基础上,积极稳妥的向西部地区及全国扩张网点,加大辐射力度,扩大主业经营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提升主业优势和竞争力,成为西部地区流通企业的领头羊。强化精品、特色战略,突出特色经营,精品销售,创建多层面的服务精品、促销精品,扩大社会影响,促进主业发展,引领行业进步,全力打造企业形象品牌,扩大市场占有率。
  
  (3)强化核心竞争力。针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根据自身特点、行业发展和社会需求,积极调整经营业态。批发企业积极向分销和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发展;零售业要发展各类连锁经营和以供应链为核心的网上商品采购;餐饮业要注重发展包括原辅材料经营在内的以品牌、特色为基础的特许、加盟连锁经营。通过业态的调整,实现低成本、零库存、快增长、高效益。
  
  (4)全面推进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管理。注重将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新的管理理念有机结合,在现有实时收银系统(POS)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商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尽快实施以供应链/需求链为基础的商业流程重组,同时导入客户管理系统、电子订货系统等现代营销管理手段,逐步探索企业资源计划的应用,深化商业职能运用程度,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建设培育100个社区商业服务中心
  
  社区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场所。发展社区商业服务业,是加快我市商业布局调整的战略性措施,有利于满足和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就业。
  
  1.发展目标
  
  2002年至2005年,在主城9区及万州区、涪陵区、合川市、永川市、江津市规划建设100个社区商业服务中心,其中街道片区型社区72个,住宅小区型社区28个,覆盖户数72.1万户,覆盖人口224.1万人,占14个区非农业人口比重50%。
  
  2002年在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培育10个示范型社区商业服务中心,覆盖户数13.3万户,人口39.2万人。2003年至2005年,每年规划建设30个社区商业服务中心,“十五”期末,全市建成规范化的社区商业服务中心100个(见附表2)。
  
  到2005年,在社区发展150个连锁超市,400个专卖店、专业店、便民店,销售额实现30.6亿元。全市初步形成以日用百货、副食品连锁超市为核心、各种专卖店、特色店、便民店相配套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
  
  2.功能配置
  
  社区业态发展,按必备性业态和选择性业态进行配置。必备性业态主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需要,包括综合副食超市、便利店和洗染、维修服务店、理发店、药店、废旧物资回收等。选择性业态主要满足居民个性化消费需要,包括专卖店、餐饮、休闲娱乐、健身、美发美容等服务性业态。必备性业态发展,要加强政府引导,选择性业态发展,主要依靠市场调节。
  
  社区商业服务中心在功能上应具有:(1)购物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主副食品、日常生活用品等。(2)传统服务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理发、洗染、维修服务等,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3)餐饮服务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早餐、正餐,保障学生、老人用餐,满足专项需求。(4)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功能,保证居民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5)家政服务功能,为居民提供家务料理、家教以及保洁、管道疏通等服务。(6)现代服务功能,为居民提供代购、订购、快递、代收水电费电话费等服务,建设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服务设施,满足社区居民文体消费需求。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