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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从2001年8月开始,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秩序工作,综合整治违法开发、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经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整顿和规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初步好转。2002年5月,建设部等国家7部委报经国务院同意,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就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又作了具体部署。为认真贯彻7部委《通知》精神,巩固前一阶段房地产开发市场整顿和规范的已有成果,并将整顿和规范的范围扩大到整个房地产市场,推动我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对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措施,事关房地产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的大局,对于保护居民住房消费积极性、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以来,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先后作出多次重要指示,赵克志副省长也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山东分会场讲了话,对我省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省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虽然起步较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国家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立即行动起来,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全面推向深入。 (二)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指导思想。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以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坚持深化改革与加强法制并举、规范企业行为和政府行为并重,抓住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四个核心环节,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解决影响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深层次矛盾。 (三)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目标。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有计划、分阶段推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长期目标,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房地产市场新体系、新机制;近期目标是利用2—3年的时间,使我省房地产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度下降,各类住房消费投诉事件大幅度减少,初步建立起诚信经营、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新秩序。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 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要严格按照国家7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房地产市场实际,紧紧抓住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四个核心环节,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各地的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要在前一阶段房地产开发市场整顿和规范的基础上展开,既不要有遗漏,也不要搞简单的重复检查。 (一)开发建设环节。需要整顿和规范的问题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利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未按规定立项、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进行房地产开发;无资质开发或越级开发;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方案;不按开发合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开发利用土地;未取得规划或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开发规费减免缓行为不规范;未经工程质量验收、综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不按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或不按保证书承诺承担保修责任;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不落实;部分开发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到位或虚报、抽逃出资。在解决好以上问题的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综合整治城乡结合部乱开发问题。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乱开发情况复杂、面广量大,涉及部门多,根治难度大,必须通过综合整治才能有效遏止。各级建设、计划、开发、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联合行动,对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乱开发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分类指导、处理。对已竣工或正在开发的项目,依法予以处罚,该拆的拆,该罚的罚,该补办手续的补办手续;对尚未开发的项目,迅速冻结,统一管理。针对城乡结合部开发项目管理薄弱的现实,各市、县要在摸底清查的基础上,尽快做出开发项目详细规划,建立起城乡结合部房地产开发项目库;要进一步调整完善旧村改造政策,对城乡结合部的开发与建成规划区内的开发实施统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