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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1]98号)已印发给你们,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服务业的战略地位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对服务业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有力促进了服务业的快速增长。2001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达到3424亿元,“九五”以来年均增长11.5%,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95年的32.4%提高到36.3%,服务业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仍然偏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高;吸纳劳动就业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诸多领域市场化改革相对滞后,进入门槛高,开放度低,政策环境不够宽松;对服务业促进经济增长、带动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还不到位等等。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服务业的发展。 (一)要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要努力扩大总量,不断提高服务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更好地推动一、二产业内部的结构调整。加快企业和社会组织内部服务的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二)要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解决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特点,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行业,缓解就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积极扶持中小服务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使之成为扩大内需、启动民间投资的主要渠道。 (三)要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措施。要在抓好服务业规模扩张的同时,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更好地发挥服务业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中的作用。 (四)要把抓服务业的发展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服务业的管理、引导和调控,不断深化改革,逐步理顺管理体制,打破行业垄断和区域分割,推进管理和机制创新,促进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发展重点 我省服务业的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强化政策引导,力争到“十五”末,使服务业的总体规模、水平、效益上一个新台阶。主要任务是:“突出一个主题,推进三个结合,实现四个提高”。“一个主题”,是扩大总量,优化结构。坚持在调整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逐步形成传统与新兴行业、劳动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行业、为生产服务与为生活服务行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三个结合”,是把国有服务业机制创新与发展非国有经济结合起来,把发展农村服务业与开拓农村市场结合起来,把加快城市化进程与推动城市服务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四个提高”,是努力提高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程度和产业素质。力争“十五”期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达到10%以上,占国内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和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年均提高一个百分点。 在工作中,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层次发展。一是着眼于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促进产业升级,积极发展信息、科技、金融、现代物流、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行业。二是适应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要求,大力发展房地产;物业管理、旅游、教育培训、文化体育、医疗等市场潜力大的行业。三是为解决目前就业压力大的矛盾,重点扶持发展商贸流通、餐饮、社区服务等技能要求不高、安置成本低、就业容量大的行业。四是顺应经济国际化的大趋势,进一步扩大电信、旅游、金融、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出版、劳务等领域的对外开放,不断增强服务业利用外资和服务贸易的出口创汇能力。 三、深化改革,加快体制与机制创新 (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制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服务业国有经济布局,对国有经济比重较大的行业,要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非国有经济比重,推动企业产权在不同企业、不同所有制之间的合理流动。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服务业中小企业。从经营领域、经营方式、市场准入、工商登记以及相关政策等方面,为中小企业创造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