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成办发[2002]135号
【颁布时间】 2002-10-10
【实施时间】 2002-10-10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3656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9部门关于成都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接上页]

  (四)加强宏观调控,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和分析,建立房地产开发市场预警预报机制。通过发布市场分析报告等信息,一方面合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理性投资行为,另一方面正确引导居民的住房消费。
  
  推广电子政务,实行政务公开。将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建设手续审批备案等程序、审查要件、办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在互联网上公示。
  
  整顿规范中要注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国家股权或以其他方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应当依照《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占有产权登记。
  
  坚决制止各种乱评比、排序活动。认真贯彻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各种乱评比活动的通知》(建办秘[2002]52号)精神,凡未经市政府批准的各类评比、排序活动,要坚决制止,不得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
  
  (五)持之以恒,标本兼治
  
  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需要长期艰苦的努力,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大胆探索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制度措施,在治本上下功夫。重点研究和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制度,防止新的停工工程产生;研究和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制度,让消费者放心买房、放心住房;研究和建立房地产开发行业发展机制,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企业总量,合理调整行业结构,引导企业积极改革,把企业做精、做强,提高经济效益。开展职工思想业务素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行业形象;研究和建立行政行为追究制度,严格干部和执法人员管理,加强勤政廉政教育,开展行业纠风和反腐败斗争,有效地监督和保护干部队伍。
  
  
市建委
  
   市计委
  
   市经委
  
   市财政局
  
   市房管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
  
   市监察局
  
   市工商局
  
  二00二年八月三十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