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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02]114号
【颁布时间】 2002-10-09
【实施时间】 2002-10-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6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2]15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二)强化源头治理,把好“菜篮子”产品质量生产关
  
  1.保护农业生产环境。进一步完善市、区(市)、镇三级农业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菜篮子”产品产地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的监测,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保证产地环境符合“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要求。同时,加大对污染农业生产环境的不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2.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要严格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渔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停产、禁用和限用的品种目录和范围,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菜篮子”产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农业投入品,应坚决予以淘汰。加强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标准制订工作,加紧开发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指导农民科学合理地使用农业投入品。3.强化动植物病虫害防治。要建立高效运转、快速反应、安全无害的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健全动植物病虫害测报预警与防治机构和队伍。强化猪、牛、羊等畜禽的免疫、疫病净化和环境消毒工作,加快无规定疫病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部门的作用,提高动植物病虫害的防治水平。
  
  (三)重视市场导向作用,把好“菜篮子”产品质量市场关
  
  1.健全“菜篮子”产品市场监测网络体系。继续完善由市“菜篮子”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批发市场检测室、零售单位检测点组成的三级无公害蔬菜监测网络。市“菜篮子”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要加强对市场“菜篮子”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抽样检测以及质量状况分析,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市内三大蔬菜批发市场,要进一步提高检测速度和质量,加快实行重点蔬菜品种全批次检测。市内四区农贸市场、有蔬菜经营的商场(超市)要全部设立无公害蔬菜检测点,并逐步向县级市城区蔬菜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延伸。凡新开设的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食品超市,都要按照规定设置无公害蔬菜检测室(点)。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市、区(市)和镇三级管理体制。市级生猪定点屠宰厂继续加强常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不检、错检和漏检。全面推行肉品内在品质检验,禁止含“瘦肉精”猪肉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猪肉的上市销售。进一步完善市级定点屠宰厂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加强对病害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市级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动态管理,严格实行优进劣汰制。继续加强对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压缩乡镇定点场数量,到2005年,将全市各级生猪定点屠宰厂总数控制在50处以内,并全部实现机械化屠宰和规范化检疫检验。加快制定《牲畜屠宰管理办法》,规范牛、羊等牲畜的定点屠宰管理。加强对豆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点的监督管理,形成秩序规范的豆制品产销体系。2.加快发展现代营销方式和流通组织形式。对批发市场,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是提高现有批发市场的功能,完善交易方式代理制和微机统一结算,积极探索经纪人代理、竞价拍卖和网上交易等现代营销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对现有农贸市场,要按照《青岛市市区农贸市场专业规划(2000年—2010年)》要求进行优化调整,加快农贸市场超市化的发展进程。积极推广“放心食品”进社区活动。在零售市场,积极发展“菜篮子”商品的集中配送和连锁经营,建设跨区域、中继性的物流中心,促进“菜篮子”产品市场向更高水平发展。3.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游商浮贩,取缔非法农贸市场和早、夜市。解决市场管理多头收费、重复收费的问题。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执法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保证“菜篮子”商品正常流通。
  
  (四)加快“菜篮子”产品科技示范体系建设,促进“菜篮子”产业体系的建立
  
  1.加快“菜篮子”产品科技开发、推广和应用。围绕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加速优质、专用、抗逆、高产农作物和畜禽(水产)等新品种选育及良种扩繁。鼓励开发、推广应用生物农药、生物肥料以及高效施药、施肥新机械。积极研究、开发疫病诊断技术、饲料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养殖场疾病综合防治及环境卫生控制技术,推广使用高效疫苗、安全饲料添加剂和新型兽药等。加快开发果蔬、肉类、奶类等“菜篮子”主要产品的加工、包装、运输和储藏(保鲜)技术设备,推广专储、专运技术,防止“二次污染”。2.发挥科技示范带动作用。扩大绿色示范园区和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规模,积极推广生猪机械化屠宰和规范化检疫检验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品牌经营,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品牌的开发培育工作,尽快形成一批代表我市“菜篮子”绿色化水平的食品品牌,提高“菜篮子”产品的竞争力。3.加快“菜篮子”产业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集约化程度,大大发展“菜篮子”产品无害化生产基地,积极培育和发展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大型“菜篮子”产品“龙头”企业,提高“菜篮子”生产组织化程度。要转变生产方式和经营观念,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建立原料基地,带动农户按标准化、专业化、区域化的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菜篮子”产品专业组织、运销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推动“菜篮子”产业化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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