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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强监测机构建设,开展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品卫生监督分级管理试点工作。 为加强绿色食品和农产品管理监测机构的建设,省农业厅成立了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充实监测机构人员和添置设备,加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认证工作;开展食品污染监测工作,我省已争取到8个地州市进入全国食品污染监测网监测点,明确了任务,以摸清粮食、豆及豆制品、蔬菜、水果、禽畜肉类、水产品、蛋类、乳类、罐头类、调味品等14种食品铅、砷、镉、汞和农药残留及致病菌污染情况;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把问题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群众反映较大的食品生产经营品种作为监督的重点,已在昆明等五个地州开展试点,明年在全省推行。 (五)加快了制定与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文件的步伐。 为保障“食品放心工程”的顺利实施,3月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农药管理条例》;4月19日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卫生厅起草的《云南省食品卫生条例(草案)》正在征求意见;农业厅根据《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制定了《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或原料)环境质量标准》、《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和《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三个地方性标准。《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云南省种畜管理条例》已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 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省政府对“放心食品工程”工作高度重视,加强了领导,增加了投入;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和专项整顿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放心食品工程”已全面启动。同时委员们也感到,“放心食品工程”的实施时间短,任务重,明显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困难和问题: --食品卫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我省食品加工业规模小,基础设施薄弱,设备落后,卫生条件和管理水平普遍较低;有的企业和私营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问题依然存在;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欠缺,个人卫生行为养成不良;有的甚至无视国家法律规定,滥用食品添加剂,出售过期、变质食品,还有极少数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使用“吊白块”、“甲醛”等有毒有害添加剂;食品污染不合格率还比较高,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也较高,农业种植、养殖业源头污染的威胁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等都直接危害着消费者的健康。 --食品检测手段落后,监督管理不能适应食品产业发展的要求。从视察省、市卫生监测中心了解到,检测设备落后,一些仪器还是80年代的产品,不能开展食品污染物等新项目的监测;多数地州还不能做“汞、镉、有机磷”污染的监测;缺乏化学性、生物性危害的监测数据,难以达到依法行政的要求;检测资金缺乏,试剂价格高,做得越多开支越大,有关规定要求检测338个项目,现在只能检测约100个,致使食品污染物“本底”不清,也难保证检测的代表性和准确度;检测人员不足,素质也亟待提高。 --农贸市场存在脏乱差和管理不力的问题。在视察中看到,一些农贸市场场地狭窄、设施简陋、管理松散,脏乱差比较突出。如“昆大”附近的一个农贸市场本身场地就十分狭窄,加之摊位占道经营,拥挤混乱,地面污水废弃物未及时清除,臭气逼人,在一个摊位上又杀鸡,又卖卤熟肉和凉拌菜,卫生条件很差。在餐饮业方面,一些小巷内和沿街小食品店餐具脏乱,清洗马虎,无照经营、证照不全现象较多,食品卫生状况令人十分担忧。 二、意见建议 委员们在讨论中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实施“放心食品工程”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健康已成为当今世界人类自身发展需要的今天,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越来越关注的社会问题、经济问题乃至政治问题。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尤其应把“餐桌安全”与全面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为出发点,以WTO对食品相关产业的国际标准为目标,以加强我省绿色经济强省建设为动力,全面系统地以政府取信于民的认真精神,持之以恒地全面推进“放心食品工程”的实施。 委员们认为,“放心食品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而复杂,具有长期性和反复性的特点,必须锲而不舍,一抓到底地加强领导。建议成立跨部门的“农产品、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此项工作,取代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形式。涉及的各有关部门,应建立相对固定而完善的合作协调管道和机制,明确分工职责,明晰权责细则,探索和健全政府、食品企业、技术监督机构、消费者共同保障食品安全的新模式,逐步与国际相关组织对应。目前的联席会议制度太行政化了,应吸收企业界和消费团体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