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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云政办发[2002]117号
【颁布时间】 2002-08-30
【实施时间】 2002-08-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9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省政协委员视察我省“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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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和拓展监督机构的建设和职能,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影响本地区食品卫生安全的主要问题,建议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专题分析制度,定期对食品卫生及食源性疾病进行分析并向公众公布,让消费者知情,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快建立食品质量标准体系,用ISO国际标准来规范生产加工过程,从源头上下功夫加强管理。农业行政部门应加强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完善市场卫生准入制度和农畜产品污染物监测体系,尽快从源头上建立起可靠的食品安全屏障,以增加我省农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加强食品监督与管理工作。食品监督与管理工作是实施“放心食品工程”的关键环节。检测工作是使监督做到有的放矢的重要手段,是一项公益事业,经费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希望政府能在近两年内,增拨专项资金,引进更先进的检测设备,加强省及地州市级监测中心的硬件建设,使省级和中心城市的食品检测能力达到国内中上水平。同时,要加强检测技术的科研工作,攻关研究快速检测技术,解决食品检测提速问题,从而加大检测的时效性和力度;要尽快改变我省目前还不能进行二恶英、疯牛病检测的状况,要加大检测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逐步将监测从对产品的“抽检”过渡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实现与国际先进管理技术接轨。对工业污染、环境恶化对食品安全构成的威胁给予充分重视,建立并逐步健全食品污染物的监测网络,对农产品、食品工业中应用新原料、新工艺给食品安全带来的新问题予以监测和管理。
  
  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力度。政府在食品监督问题上要大力加强监督队伍的建设,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监督规范,改善监督方法,加强监督信息网络及信息的传播与宣传等。这项工作可从昆明市开始做起。
  
  (三)食品安全要狠抓源头,标本兼治。食品源头主要是粮、油、畜禽蛋奶、调味品、饮料等的生产加工环节。首先要抓好养殖业、种植业及大宗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生产。要根据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发展养殖业,各种饲料添加剂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控制,严禁使用催促畜禽生长的激素。建议扶持一批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作为放心肉的示范点,并逐步扩大;在种植业方面,应培育一批规模化、集团化的农产品龙头企业和菜篮子生产基地,按标准生产符合无公害要求的农副产品,解决好农药和化肥残留问题。可在已有较好基础的呈贡县建立“放心蔬菜瓜果生产基地”,扩大影响,然后推广;着力扶持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现代食品加工企业,生产合格食品占领更大市场,委员们视察中看到的昆明面粉厂、昆明粮食制品厂、昆明酿造总厂、雪兰乳制品厂等都已是可以信赖的食品加工企业,要进一步扶优扶强并大力宣传其产品,提升公众知名度。对一些历史上虽有一定规模、有一定影响但设施已陈旧落后,生产过程仍欠规范,难保卫生安全的食品加工企业(如冠生园),要通过规范生产工艺和生产程序提高其产品品质,可以再创辉煌;对于作坊式的食品加工小企业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对传统加工工艺进行改造,引进先进设备,加强对员工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食品卫生法》的教育,要求他们切实对社会负责,同时,要长期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专项斗争,对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制裁,以净化食品市场,对符合生产要求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营造争购安全食品,拒绝假冒伪劣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后要逐步关闭、淘汰不合格小作坊式的食品生产企业。
  
  (四)加强农贸市场及食品批发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农贸及食品批发市场是各种食品的中转站,是销售者和消费者交易最为集中的场所。市场管理是实施“放心食品工程”重要的一环,必须认真抓好市场建设和管理。建立规范的市场管理制度,对脏乱差问题要认真地持之以恒进行整顿治理;按《食品卫生法》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的,而不是形式主义的培训,尤其要强化“守法”、“诚信”教育,经营许可证发放后,要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的要吊销许可证。委员们建议,今后应鼓励兴建各种类型的超市,推广销售“净菜”、“包装菜”,提升食品卫生的档次。
  
  (五)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印制一些宣传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识别有害食物、正确选择卫生安全食品的方法,提高公民素质,从而增强防范意识,自觉地抵制有害食品,把住最后的关口,这是实施“放心食品工程”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建议各级科委、科协及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大家吃得放心,有效防止误食有害食品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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