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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卫生厅、计委、财政厅制定的《西藏自治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年一2010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西藏自治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 (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计委、自治区财政厅)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遏制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1〕75号)精神,结合我区结核病流行与防治工作的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结核病流行与防治现状 结核病是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主要发生在肺部。结核病在我区的广泛流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发展问题。我区为全国结核病高负担地区之一,多年来结核病患病率不仅居全国第一位,而且近年还呈上升趋势。据2000年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我区现有结核菌感染者超过80余万人,结核病患者3.5万人。结核病已成为我区农牧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疾病之一。 我区各级政府十分重视结核病的防治工作。自1981年起,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实施了全国两个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并进行了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1994年,利用日本政府无偿援助项目,在全区建立了三级结核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利用比利时政府促进结核病防治项目开展了项目地区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其间,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从1994-2001年累计登记患者18366例,项目地区累计免费诊断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患者6037人,全区累计治愈及完成疗程者9536例,治愈率从不足20%提高到55.71%。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初步形成了符合西藏区情的现代结核病控制机制和策略。 但是,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当前,仍有一半以上地区还没有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局面尚未形成;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力度不大、防治知识还不够普及;防治经费严重不足;基层防治机构不健全,基础设施差,人员素质较低且不稳定;结核病防治能力不能适应预防与控制工作的发展需要。同时,由于区内外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耐药结核病的蔓延、结核菌与性病、艾滋病病毒的双重感染,致使结核病疫情恶化,加大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难度。在未来10年,如不能全面有效地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将给各级政府和人民带来沉重的负担,严重制约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二、指导原则 (一)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及时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是预防和控制结核病最有效的措施。 (三)实行结核病治疗费用“免、减”政策,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全免(包括诊断、治疗、辅助治疗、住院费用等)。 (四)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落实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采取发现患者奖励和承包治疗措施。 三、总体目标 (一)建立政府领导,各部门协作和全社会参与的预防与控制结核病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 (二)健全防治机构网络,改善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提高防治人员素质,适应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需要。 (三)到2005年,全区以县为单位,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覆盖率达到90%;到2010年达到95%以上。 (四)到2005年全区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治疗人数达到15000人;到2010年达到30000人。 (五)到2005年肺结核病患病率下降到600/10万以下;到2010年下降到300/10万以下。 四、工作指标 (一)到2005年,肺结核病患者和可疑肺结核病症状者的转诊率达到50%;到2010年达到95%。 (二)到2005年,涂阳病人发现率达到50%;到2010年达到60%。 (三)到2005年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的督导治疗覆盖率达到50%;到2010达到85%。 (四)到2005年,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规则治疗率达到80%;到2010年达到95%。 (五)到2005年,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短程化疗2个月痰菌阴转率达到70%;到2010年达到85%。 (六)到2005年,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的治愈率达到75%;到2010年达到85%。 (七)到2005年,乡、村医生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到80%;到2010年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