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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发[2002]91号
【颁布时间】 2002-09-03
【实施时间】 2002-09-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7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实施宁波港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快宁波港发展的意见

[接上页]

  七、加强对全市港口资源的总体科学规划和有序建设,保证港口可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整体发展,统筹考虑,综合协调,服务市场的原则,科学划分全市港区功能,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发展,形成资源利用科学,布局合理,大中小泊位配套,功能齐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我市港口运行体系。
  
  市计划、规划与港口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港口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强对全市港口资源的统一规划和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宁波港集团的主力和骨干作用,形成全市一盘棋,务保重点做大做强,有序发展,严防各行其事,影响整体。
  
  加强宁波港域和航道的安全管理,成立宁波港域航运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各类船舶和水上交通、环保管理,创建安全港口、绿色港口,确保港口和船舶正常运行,畅通无阻。
  
  八、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港口发展新局面。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以加快发展宁波港为己任,一如既往地支持港口开发建设,保证政令畅通,上下一致,认真研究和制定港口发展具体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要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经常的调查研究,与时俱进地做好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工作措施。要加强部门间的合作,齐心协力,精诚团结,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杜绝推诿、扯皮,消除发展障碍。要妥善处理部门利益与港口发展的全局利益关系,自觉服从和服务于促进港口发展,共同创造宁波港发展的新辉煌。

  
   宁波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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