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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推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大中型企业要在财务核算、成本费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和内部店堂监控等方面全面推行信息化技术,降低费用开支,提高管理水平。大型骨干企业要加快实施资源计划管理;协调和整合内部资源,科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要把“笃守信誉”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之本,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恪守信用合同。 积极稳妥地进行电子商务试点。鼓励流通企业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逐步构筑电子商务平台。在确保网络安全和支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网上订货、网上营销和网上结算。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商品的电子商务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粮食、棉花、食糖、肉类、药品、建材、金属材料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网络。依托大中型流通企业发展网络商店,实现多种营销方式的有机结合。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放开搞活企业经营。凡按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对外商开放的领域,都要率先对内资企业开放。支持连锁经营企业经批准经营专营、专卖商品。直营连锁企业办理经营资格审批,由企业总部向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有关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各分店持总部批准文件或证、照复印件,按规定在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除国家另有规定的特殊商品外,有关部门不得干预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统一采购、跨区配送各类商品。交通管理部门要对连锁企业配送车辆的运营给予支持。各种检查严格依法进行,严禁重复检查和不合理收费。在确保监管有力的前提下,对经营规范的直营连锁企业,统一配送除食品类以外的商品,其商品质量、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检查,要简化手续,原则上只在配送中心进行。 加强财税政策扶持。经财政、税务部门批准,实行统一核算的直营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金融部门要加强对连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支持力度。省重点扶持的大型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企业和现代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别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范围,给予重点扶持。重点企业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企业信息化建设等,争取列入国债贴息项目。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等规定,经主管机关批准,流通企业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物流配送中心、经营生鲜熟食商品等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进口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所需国产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的政策。逐步将流通企业管理和信息化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纳入全省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范围。 支持企业进行产权改造。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符合条件的,推荐上市或发行债券。支持大型流通企业集团与国际著名连锁经营企业、物流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合资、合作,引进资金和现代流通技术。在国有流通企业改组过程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层和企业员工购买产(股)权资金不足的,经银行等债权人同意,可用承担企业债务方式购买国有产(股)权。 给予用地政策支持。对列入省重点扶持的大型物流配送企业新增用地,按仓储用地实行有偿使用。企业以原划拨土地为条件引进资金和设备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可按一定比例的优惠地价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法人资产作价出资。企业以原划拨土地自行改造为物流配送中心,凡未涉及产权变更、转让的,可按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限价缴纳土地出让金。企业对旧仓库设施进行易地新建物流配送中心的,原划拨土地由政府收回进行招标拍卖,所得收入按规定扣除政府土地收益和有关税费后,其余部分用于新建物流配送中心。 合理确定用电价格。流通企业使用的大型冷藏、冷冻和各类大型生产加工设备,以及列入省重点扶持的大型连锁经营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现代批发市场用电,按当地工业用电标准收取电费。具体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引进、培养和用好人才。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吸引国外、省外中高级专业人才参与流通现代化管理,搞好在职员工培训和技能晋升。有计划地选送业务骨干到高校或国外培训,造就一批年富力强、具有跨学科综合能力和国际化运作知识的现代流通业务带头人。支持企业采用年薪制、期权(股权)制等方式,调动中高级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