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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2002]第83号
【颁布时间】 2002-08-16
【实施时间】 2002-08-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2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苏州旅游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市的意见

[接上页]

  (十)全面提高旅游整体环境质量。大力整治市容市貌和城市环境卫生,加快城市容貌达标工作,实施城市环境长效管理。强化对湖泊、河流水质的治理力度,特别要抓好太湖、阳澄湖、金鸡湖、尚湖、石湖、环城河和市区河道的整治,严格控制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严禁开山采石、破坏植被。对大气质量、饮用水标准、噪声控制要治理、达标,大力种草植树,美化、绿化、亮化、净化城乡环境。
  
  (十一)实施“金旅工程”,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准的旅游信息公共平台,建立体系完善、标准统一、内容实时的动态旅游信息数据库,提高全行业信息化水平,形成功能先进、布局合理、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旅游信息服务网络。积极推进旅游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实现旅游管理的电子化和网上预订服务及支付。
  
  四、加大对旅游市场的开发力度
  
  (十二)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在巩固日本、东南亚、韩国、欧美等传统客源市场的基础上,加强开拓俄罗斯、南美等潜力较大的国际市场,争取海外来苏旅游人数不断增长。把发展国内旅游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稳定上海、安徽、浙江、南京等周边市场客源,积极拓展经济比较发达的广东、福建、北京、山东、东北等地客源市场。同时,适度发展出境旅游。
  
  (十三)以节庆活动为载体,大力发展旅游经济。重点办好苏州国际旅游节、寒山寺听钟声等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和春节、“五一”、“十一”等黄金周旅游活动,营造强烈的节庆氛围,繁荣城乡商贸,扩大旅游购物,达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县联动、市民参与、活跃经济的良好效果。积极组织区域性旅游交易会,以及各类综合性、专业性洽谈会、展销会、学术研讨会,探索旅游新形式,广开客源新渠道。
  
  (十四)树立“人间天堂、苏州之旅”旅游形象,着力培育“三古一湖”旅游品牌。苏州悠久的历史、众多的古迹,以及底蕴深厚的文化,是全市旅游资源的精华。要进一步挖掘旅游产品文化内涵,大力提升旅游品位,积极打造古城、古镇、古典园林和环太湖旅游精品,充分展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独特魅力。重点开发具有鲜明地方特点、民族特色、文化特色的旅游产品,规划建设文化旅游、生态旅游、风情旅游、都市旅游、现代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等项目,构建苏州旅游产品体系,推动苏州旅游产品向多元化、精品化、个性化、国际化方向发展。积极开发具有景点特征和内涵的旅游纪念品、手工艺品以及土特产等特色旅游商品,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销紧密结合,增加旅游收入和旅游创汇。
  
  开设夜间特色旅游街市和消遣休闲场所,安排夜间旅游项目,丰富游客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夜生活。
  
  (十五)大力推进水上交通建设,积极开发水上旅游项目。抓住苏州全面整治河道,塑造“东方水城”新形象的有利时机,精心策划古运河、古城河、古镇河、环太湖等水上旅游项目。合理安排水上旅游线路,改善水上旅游交通设施,开设水上旅游专线,把展现古城镇风貌、参观历史文化遗迹、游览风景名胜景点、领略苏州水的魅力紧密结合起来。继续搞好金鸡湖的开发,建成具有水上运动、休闲娱乐等功能的现代城市湖泊公园。
  
  (十六)加快建设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环太湖地区自然生态环境良好,旅游资源独特。要充分发挥度假区发展环太湖旅游经济的带动、辐射作用,进一步强化区域中心服务功能,高起点制订旅游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强化生态建设,注重环境保护,整合旅游资源。同时,要理顺管理体制,加快组建新的开发主体,为新一轮开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度假区的开发建设,进一步落实度假区经济管理权限,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对引进的旅游休闲度假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大力吸引外资、民资、内资共同发展旅游业,努力把度假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
  
  (十七)采用“区域联动、行业联合、企业联手”的大旅游宣传促销方式,创新促销手段,提高促销效果。旅游部门要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内外促销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类旅游交易会、博览会,有计划地邀请国际国内旅游组织、旅行商、新闻机构来苏州考察采访,宣传苏州丰富多彩的旅游产品和独特的人文景观,扩大苏州对外知名度。旅游、文化、园林、新闻、出版、外经贸、外事、侨务、台办等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精心组织,精心策划,把苏州整体性宣传和各地、各景区(点)的个性化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展示苏州旅游崭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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