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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郑政[2002]15号
【颁布时间】 2002-07-29
【实施时间】 2002-07-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2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驻郑各单位:
  
  自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特别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发布之后,我市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适时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加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力度,进一步推动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实践证明,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市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住房委员会制度没有真正建立,“房委会决策”流于形式;二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能真正作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运行,存在多个管理中心现象,资金管理分散;三是住房公积金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较低,并有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现象,住房公积金存在风险隐患;四是住房公积金归集率较低,行政执法困难,职工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五是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发展缓慢,住房公积金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制约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城镇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体系,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住房公积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国务院重新修改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省政府也发布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豫政[2002]25号)。据此,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体系
  
  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我市设立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管委会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代表为主组成,其中市政府负责人和房改、房管、财政、审计、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管委会委员总数为30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经全体委员推举产生。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应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委员由市政府聘任,按规定程序上报省建设厅备案。管委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根据建设部、财政部等10部委《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建房改[2002]149号)规定,市房改办负责管委会日常的会议筹备和决策事项的督办等工作。
  
  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三)在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范围内,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包括购买国债的比例或金额)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六)审批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
  
  (七)审议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
  
  (八)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九)听取市财政局对住房公积金监督情况的通报、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监管的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审计报告进行整改的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处理意见;
  
  (十)审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的住房公积金呆坏账核销申请;
  
  (十一)审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十二)推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任、副主任人选,对不称职的主任、副主任提出更换建议;
  
  (十三)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
  
  管委会通过建立严格、规范的会议制度,实行民主决策:一是管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由主任委员或部分委员联合提议,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二是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应委托一位副主任委员主持;三是会议须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委员出席,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熟悉情况的有关人员携其书面意见参加会议,受委托人不享有表决权;四是管委会实行民主决策,委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对有关事项的决策实行表决制,决议须管委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五是管委会对有关事项的审议情况、表决结果和决议要形成会议记要;六是管委会决议须报市政府及省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等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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