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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办发[2002]6号
【颁布时间】 2002-07-25
【实施时间】 2002-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7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军区:

  
  《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2年7月25日

  
  
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应对国内外日趋激烈的人才竞争,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科教兴鲁”战略,落实《山东省2000—2010年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纲要》(鲁发[2000]3号),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宏观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人才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创新,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实现我省新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
  
  2.工作目标。通过深化改革,切实解决制约人才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分类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健全在党委领导下,党政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制度;造就一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突出重点,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3.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即培养引进一批能够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知名专家、学者,一批在国内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一大批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新世纪人才工程”引入竞争机制,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公开选拔,实行动态管理。
  
  4.抓好专业技术人才骨干队伍建设。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三大领域和海洋工程、能源环保、光机电一体化、现代农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培养创新型、创业型、外向型和复合型人才;加强教育、科研骨干人才培养,优化师资队伍;重视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企业经营管理和社会科学等方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5.着力培养优秀青年人才。拓宽视野,不拘一格,注重发现有潜质的青年人才。制定倾斜政策,采取出国深造、国内进修、挂职锻炼和提供创业资金等方式,为优秀青年人才健康成长创造条件。落实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着重做好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工作。在“新世纪人才工程”中,4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人才要达到60%以上。
  
  三、强化载体建设,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6.加强科研载体建设。采取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研设施建设、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等措施,推进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载体建设,创建全国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扩大民办高校规模并提高质量,发展民办科研机构。民办高校和民办科研机构在征地、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引进、税费等方面同样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7.加强产业化载体建设。积极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中试基地建设,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突出产学研联合,鼓励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各种形式的研究开发机构,有效整合社会科技和人才资源;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等产业化载体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扩大规模,提升档次。
  
  四、完善激励机制,广泛吸引、凝聚人才
  
  8.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工资报酬与贡献挂钩的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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