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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5.健全中介机构,完善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人事代理,推行人事档案、社会保险、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等社会化服务;发展中高级人才评价推荐等多种形式的中介服务机构;设立省外海外人才招聘机构,广泛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 16.完善人才市场管理。落实《山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中介行为,强化市场监管;完善人才市场许可证制度和年审制度;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 17.重视人才信息化工作。加快建设人才资源信息网络体系,用2—3年的时间建成具有现代化水平的省人才信息资源中心,实现全省人才供求信息联网,为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提供信息服务。 七、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加大人才建设投入力度 18.充分发挥政府在人才建设投入上的导向作用。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科技经费应重点投向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理论研究和人才引进培养。“新世纪人才工程”专项资金纳入省财政年度预算。各市和专业技术人才比较集中的部门、单位,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也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19.强化企业在科技和人才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企业据实列支的研究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高新技术企业应达到5%以上,省级技术中心企业、省136家重点骨干企业应达到3%以上,一般企业应达到1%以上;企业用于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的费用应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1%。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人才发展基金。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人才。上述发生费用列入管理成本,在考核企业业绩时视同当年实现利润。 20.积极扶持专业技术人才创业。省高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省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等机构,应积极为专业技术人才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优先提供投资担保。 八、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任务落实 21.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讨论研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人才政策。强化“人才是第一战略资源”的意识,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与他们交朋友,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重视专业技术人才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2.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各级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要健全办事机构,明确职责范围,配备精干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各级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宏观协调的作用,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23.抓好人才资源开发前瞻性研究。切实摸清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底数,掌握其分布、结构和发挥作用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提出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的对策。 24.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领导干部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市、各单位每年要定期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