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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住宅区公建配套设施应参照上海市《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配置。其中,一般镇小区级以上的公建配套设施可结合镇级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综合考虑。要促进郊区农村自然村的归并,加强中心村的规划建设,中心村规模一般约为2000人。 4、交通基础设施 根据市域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城镇的规划布局要充分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并建设高效便捷的换乘枢纽和公交换乘站。 郊区城镇的公路网络要与市域高速公路网络合理衔接,城镇镇区的布局要尽量避免跨越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郊区城镇各主要功能区的机动车交通能在15分钟内进入高速公路网后,与中心城连接。 郊区城镇提倡"绿色交通"。镇区应设置各种明显的交通指示标志,建立完善的无障碍系统。新城城区内路网建设应处理好人车分流、机非分流、快慢分流。新城必须具备较完善的城区内公交系统,并建立完整的非机动车交通网络。 5、生态基础设施 按照全市林业规划,大力推进郊区大型生态片林的规划建设,构筑郊区森林生态网络系统。原则上,中心镇和一般镇镇域森林覆盖率大于30%,新城绿地率大于30%,中心镇、一般镇镇区绿地率大于35%。郊区城镇人均公共绿地大于10平方米。 郊区城镇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与运输、分类处理,逐步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新城应设置独立的分类收集设施和分类运输设备,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服务范围为所在区(县)的整个行政区域。中心镇应设置具有垃圾分拣功能的生活垃圾中转站。一般镇应配建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设施。公共厕所等其它环卫设施配置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范执行。 6、信息基础设施 加快郊区信息化的进程,提高郊区信息基础建设水平,宽带接入网和移动通信网覆盖率均应达到lOO%。根据城镇的人口规模和服务面积标准,合理配置邮政支局和邮政所。 7、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充分体现郊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完整性和先进性,形成与中心城区同等甚至优于中心城的服务标准。 新城应设置专业电影院、专业剧场、文化馆、图书馆、艺术展览馆、博物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文化设施。中心镇、一般镇应设置综合性文化中心。 新城应设置包含标准体育场、综合健身馆、室内温水馆等设施的一流综合体育健身中心。中心镇、一般镇应按标准配置游泳馆、训练房、健身广场等体育健身设施。 按全市高校布局规划,建设与国际接轨、世界一流的大学园区。每个区(县)应设置社区学院、高标准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以少年宫、少科站为基础的学生活动中心。新城应建设现代化寄宿制高中、高标准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全市区域卫生规划,配置高标准的医疗卫生设施。郊区城镇卫生院应逐步转制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城镇应配建养老机构、精神卫生工疗康复设施等社会福利机构。重点发展聚合型大型商业设施。在郊区设置3-5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或批发市场群落,1-2个商业物流团地,3-5个大型购物中心,2-3个工厂直销店群落。为适应郊区群众购买力水平的提高,每个新城和人口规模大、辐射力强的中心镇建设1-2座大型综合超市(大卖场)。 8、市政基础设施 新城和有条件的城镇地下管网共同沟一次规划到位,并根据需要分步实施。镇区电力电信等各类架空线原则上入地敷设。 郊区城镇以天然气供应为主,具备条件的郊区城镇直接供应天然气,其他地区可先以液化石油气(LPG)小区汽化供应作为过渡,但必须以天然气标准作为规划设计依据。 根据《上海市供水专业规划》的总体要求,重点搞好水源地的集中治理和保护,供水水源逐步从内河向黄浦江和长江转移。 郊区城镇区范围内应建立雨水和污水收集系统,实行雨污水分流。所有污水应纳入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并按照污水纳管标准进行预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应按《上海市污水专业规划》布点,建立组团式污水处理厂。 9、灾害防御设施 按上海市水务专业规划的要求,安排防洪防涝设施。新城和中心镇镇区范围雨水管网按l-3年一遇、一般镇镇区按1年一遇暴雨重现期标准配置;防洪设施按照流域50年一遇防洪标准配置;到2020年,黄浦江上游地区达到防御太湖流域百年一遇防洪标准。要保护郊区现有河道水系,不得随意填埋。郊区河道水面率达到10%左右,镇区范围内规划河道水面率原则上不少于现状水面率。消防、人防、抗震等其他防灾设施,依照相关建设规范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