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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发[2002]221号
【颁布时间】 2002-08-05
【实施时间】 2002-08-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2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

[接上页]

  (五)完善制度,全面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局的规定,从今年起,我市将实施造林质量行政责任、破坏森林资源责任、林业建设资金使用责任三项追究制度,逐步建立以资金使用为重点、质量保证为核心、资源保护为关键的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对林业重点项目的稽查。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有关项目质量管理和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强化责任约束,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现代化建设,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林地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批、植被恢复制度。进一步落实护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以重点火险区为重点,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做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遏制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病虫的蔓延。
  
  
二00二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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