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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02]21号
【颁布时间】 2002-06-22
【实施时间】 2002-06-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0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5、以内容产业为中心,发展壮大信息服务业
  
  以信息内容开发利用为核心,重点开发和建设基础数据库和公共数据库,发展多媒体信息库,鼓励开发商使用数据库,大力组织体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中文信息资源上网,逐步形成若干成熟并具备相当规模的数据中心;建设和壮大行业、企业、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等网络应用系统、综合门户网站、专业网站,充分开发和利用相关数据资源;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网上信息服务和咨询等增值服务,支持和鼓励社会性信息咨询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各类应用服务,重点开展计算机网络平台、通信平台、智能楼宇平台的系统集成研究,开发相关的系统集成产品,提高系统建设和服务水平;培育提供系统集成、网络接入服务、软硬件服务及其它网络和信息增值服务的服务企业;拓展信息服务新领域,率先开发无线宽频多媒体服务,积极开展电子邮件、远程教育、远程医学、网上交易、网络广告、网上娱乐等方面的信息服务,进一步促进和规范信息服务市场的发展。
  
  (二)加快信息技术创新,为城市信息化发展提供动力
  
  加强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掌握关系国家安全和上海综合竞争力的核心技术,突破制约上海信息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技术,开发城市信息化、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急需的应用技术。力争到2005年,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信息技术创新体系与机制,使上海逐步成为我国乃至世界的信息技术创新中心和信息技术转化中心之一。
  
  1、重点发展七大类信息技术。(1)微电子技术,研发集成电路的设计技术及其大尺寸、深亚微米和纳米制造技术,研发微处理系统芯片、电子信息系统芯片、信息安全芯片等的生产工艺及制造技术;(2)现代通信技术,研发第三代移动通信、全光通信、卫星通信、无线通信等技术;(3)计算机及软件技术,重点研发操作系统、构件技术、嵌入式软件技术、网络安全技术、信息存储技术,积极开发计算机开放系统和高性能并行处理等方面的技术;(4)数字化技术,研发新一代数字音视频技术、数字家电相关技术,数字地球技术等;(5)光电子技术,研发信息光电子、能量光电子等相关技术;(6)综合应用技术,研发与企业资源计划、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全球定位系统等应用相关的,与IC卡、ATM与POS终端等设备相关的综合性技术;(7)其它前沿技术,研发微光机电系统、生物芯片、平流层空中通信平台、虚拟现实等技术。
  
  2、建设信息技术创新基地,逐步建立信息技术创新体系。在张江等高科技园区,建成若干信息技术创新基地,重点抓好浦东软件园区、微电子产业基地等国家级创新基地建设;在高校、科研机构集中地区,建立若干与行业风险投资相结合的信息技术创新孵化基地;在各个行业企业中普遍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和技术培训中心;建立一批开放式的、面向全国和世界的信息技术研发、实验基地,在国外建设若干个研发中心。
  
  (三)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全面提高上海工业化水准
  
  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并与企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带动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优化各类资源配置。力争到2005年,全市大型和重点工业企业全部实现信息化,中小型企业80%进入互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使上海成为亚太地区最活跃、最规范的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之一。
  
  1、加快企业信息化改造。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建设重点行业设计和工艺系列数据库;利用嵌入式软件技术,提升产品的智能化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运用信息系统集成技术改造提升成套设备、组合加工装备的集成化水平,使上海工业逐步具备为信息产业提供工作母机和生产线的能力;应用信息控制技术和各类电子信息产品,改造提升大型连续加工工业的过程控制水平;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辅助制造系统,提高企业的产品设计和制造能力;采用电子商务技术改造企业的采购、销售和物流系统,提高企业营销和客户服务能力;推广企业资源计划等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企业的管理、决策水平和市场反应能力;促进和支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
  
  2、健全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对上海电子商务综合性示范的要求,实行服务和监管并重,完善电子商务基本框架。建成跨地域的数字认证交换中心,发展数字认证、数字签名服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建成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构建多种形态的现代物流信息平台;加快建立方便、安全的网上支付体系,普及电子货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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