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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运河水功能达标工程 开展市内主要河道综合整治,河道水质按功能区达标,消灭劣于五类水体。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建设,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 巩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进一步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清理、整治入河排污口,实施古运河全面截污工程,减少污染物入河量;完成城北、东亭、新区和芦村三期、前洲二期等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任务;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分批改造老新村,实施雨污分流,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管网覆盖范围内污水实现全面接管,污水管网未到达地区不新建住宅小区;全面整治船舶污染,所有挂桨机船都要按照规定安装油托盘,水泥船、新造挂桨机船禁止在运河无锡段航行,船舶固体废弃物和生活污水必须集中上岸处理;继续实施河道清淤;打通白屈港,沟通长江水系和太湖水系,利用太湖和长江水改善内河水质;开展运河两岸及河道水面保洁和沿岸绿化,确保“水清、流畅、面洁、岸绿”。 (二)蓝天重现计划 采取调整能源结构、扩大集中供热、防治工业污染、整治机动车尾气、减少城市扬尘等措施,确保城市空气污染指数稳定控制在100以内。 1.工业污染防治工程 完善和扩大城市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控制工业污染源,坚决消灭黑龙、黄龙现象;改进水泥、冶金行业除尘设施,实施锅炉烟气脱硫,禁止高硫煤进入城区。 2.集中供热系统建设工程 启动城市中心商务区清洁能源区建设;提高集中供热能力,利用工业锅炉富裕能力,形成每日500蒸吨的供汽能力;35吨以上供热锅炉配套脱硫装置;扩大供汽范围,建设供热配套管网系统,集中供热供汽范围内逐步淘汰燃煤锅炉。 3.能源结构调整工程 按“西气东输”总体部署,改善燃气结构,建设新区门站(含储配)、输配干管及配套设施、生产调度基地、城市燃气信息系统;对原人工管道煤气中压干管进行改造;大力发展天然气用户,有条件的工业锅炉逐步改用天然气,燃气普及率达到97%。在城区范围内逐步实施1吨以上4吨以下燃煤锅炉使用煤气、电能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 4.机动车专项整治工程 大力发展城市公交,限期淘汰摩托车、燃油助力车。按“减少总量,加快淘汰”原则,加强对摩托车销售点管理,取缔带牌照销售点,报废淘汰到使用期限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查(年检、抽检)工作,禁止超标排污车辆上路行驶;设置禁驶区域,禁止非城区号牌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在市区解放环路内行驶,禁止外地牌照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进入无锡二环以内行驶;逐步实施公交车、出租车的“油气”双燃料改造工作,积极发展公共交通,扩大站台覆盖率,延长公交线路,增加车辆密度,缩短间隔时间,切实解决市民的代步问题。 5.建筑扬尘控制工程 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全面实施封闭式施工,对松散易造成污染的建材与渣土实行封闭运输和封闭堆放;商品混凝土使用率达100%;工地路面及通道,特别是与周边环境相接的区域实施洒水消尘;市政工地实施全程围栏施工和渣土封闭清运。发展机械道路清扫,改进城市道路清扫方式,有效遏制二次扬尘;控制开山采石,实施石宕复绿工程。 (三)工业污染减排计划 实施工业结构调整,推行清洁生产,控制重点污染源,推进“三化”管理进程,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实现全面稳定达标。 1.工业结构调整工程 制定工业结构调整计划,对确实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污染源实施关停并转,特别是对化工、制革、制药、染料中间体及纺织印染等企业提出整改要求,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从而整体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管好新建项目,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污染水环境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医药、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它排放氮、磷等水污染物的企业。 2.清洁生产推广工程 全面推进工业清洁生产,根据无锡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实施计划,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计。2001年在省里抓试点的基础上,对市区8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计。按行政区域管辖责任,2002年完成30家,2003年完成20家,重点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计,一批条件成熟的企业通过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污染源重点治理工程 巩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全面实施企业“三化”管理工程。对重点污染企业实现监测自动化、管理规范化和运营市场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对氮、磷污染物排放大户实施总磷和氨氮总量削减控制措施;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杜绝超标排污、无证排污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