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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舒适人居环境计划 调动公众力量,共建美好家园,创造舒适人居环境,提高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1.增绿工程 建设城市绿化工程,提高城市绿化面积。确保人均公共绿地达到9.6平方米(现状为7.98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现状为35.67%),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现状为34.15%)。围绕塑造城市特色,创造绿化精品,重点实施一个环城河公园(解放环路及环城河公园),二条绿色风光带(新老运河风光带和蠡湖、梅梁湖环湖风光带),三块湿地公园(长广溪、梁溪河、梁塘河),四个城市广场(太湖广场、火车站广场、湖滨宝界广场、锡惠广场),五条绿色走廊(太湖大道、锡北路、隐秀路、高浪路、青祁路),8平方公里的惠山森林公园的建设。积极实施增绿、透绿工程,完成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3000平方米、垂直绿化5000平方米。 2.洁净工程 在现有生活垃圾袋装化的基础上,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现有的废旧物资回收系统,将其中可回收部分综合利用,利用生活垃圾制造有机复合肥料或者建成垃圾发电厂;消除白色污染;建立废旧塑料回收利用网络,成立无锡市危险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场所及设施,设置废旧电池收集网点和存放点,医疗危险废物集中安全处置;建设和完善无锡市环境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城北集中式放粪站。 3.宁静工程 实施城区宁静工程,控制各类噪声源。巩固和扩大噪声达标区,适时在城市中心商务区设置“步行区域”;加强对市区饮食、娱乐等服务业、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建成区范围内实施区域“禁鸣”。 4.便民工程 积极发展公共交通,扩大站台覆盖率;延长公交线路,增加车辆密度,缩短候车时间;公交线路覆盖市区各镇,住宅区建到哪里,公交延伸到哪里,形成方便快捷的公交网络。万人拥有公交率达到11~12标台,中心商务区平均候车时间由现状5~10分钟缩短至4~6分钟;城区其他地区平均候车时间由现状10~15分钟缩短至8~10分钟。 三、任务分解及各部门责任 为保证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主要任务随文下达(详见附件一),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行动,各负其责,确保任务的如期完成。 (一)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定本辖区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辖区内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地区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巩固完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加强对区域内城市“美化、亮化、净化”工程的管理。按计划实施绿化工程和区域内河道清淤。加强对区属工业企业和“三产”单位的达标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和扩大噪声达标区、烟尘控制区的建设,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定期复查,彻底消灭区域范围内黑龙、黄龙现象。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减少建筑扬尘。负责辖区内“创模”宣传。 (二)崇安区、北塘区、南长区政府 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定本辖区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辖区内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地区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巩固完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加强对区域内城市“美化、亮化、净化”工程的管理。按计划实施绿化工程和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按计划完成新村改造、污水截流工作,加强对区属工业企业和“三产”单位的达标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和扩大噪声达标区、烟尘控制区的建设,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定期复查,彻底消灭区域范围内黑龙、黄龙现象。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减少建筑扬尘。负责辖区内“创模”宣传。 (三)市计委 将“创模”工作纳入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创模”活动中工程项目立项,指导并监督项目实施及资金投入,争取国家及省级资金支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预审制,杜绝产生新的超标排放单位;清理整顿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已建的禁办项目。 (四)市经贸委 指导并监督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计划的实施。严格按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淘汰落后工艺,开展节能降耗。发展集中供热、供气,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确保单位GDP能耗、水耗小于全国平均水平。拟定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小化工、小印染等企业限期治理或关停并转的方案,按《太湖计划》编制工业污染企业总磷、总氮限期治理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大力发展集中供热,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所有锅炉和烟囱。各主要固体废弃物产生企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大于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