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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02]36号
【颁布时间】 2002-07-11
【实施时间】 2002-07-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1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贸委制定的吉林省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四)积极培育物流市场,逐步分离大中型企业的储运功能。有物流需求,才会有物流服务。从目前的状况来看,绝大多数企业还是“大而全”、“小而全”,供、产、销、运、储等生产环节齐备,企业经营组织繁杂,应该由物流企业完成的诸如运输、装卸、原辅材料供应等服务没有从企业中释放出来,这就影响了物流市场的形成,物流企业的发展也受到限制;同时在企业内部,储运供销等环节作用的发挥,也不充分、高效,部分处于闲置状态,带来的是物流成本居高不下。解决这个问题,要从大中型企业人手,先行分离其运、储环节,使其独立出来,在承担本企业任务的同时逐步向全社会服务,提高这部分资源的使用效率,并逐渐成为物流企业。同时生产企业在物流企业的竞争中逐步寻找自己的合作伙伴,选择快捷高效的物流服务企业为本企业提供完整的供应链,从而降低本企业的物流成本。
  
  (五)面向中小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企业是独立于供货方和收货方之外的承担物流活动的企业,其实现方式主要是货主企业自己从事物流系统设计及库存管理、物流信息管理等管理性工作,而将货物运输、保管、简单装配加工等具体的物流作业活动委托给外部物流企业,或是由物流企业将其开发设计的物流系统提供给货主企业并承担物流作业活动。采用第三方物流,可以使企业将资源集中配置到核心事业上,减少固定资产投资,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益处很大。吉林省中小企业众多,物流活动频繁,第三方物流发展潜力很大。同时省内的传统储运企业资源闲置又比较严重,经过转制改革,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的功能的条件还是具备的。关键是首先要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具备为中小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功能,然后不断推动第三方物流企业与中小企业的物流活动相结合,从而提高中小企业的物流管理水平。
  
  (六)加大物流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培育现代物流龙头企业。为了搞好吉林省的现代物流工作,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一些土地转让、税费征缴、债券融资、资产重组和企业改革等方面的政策。要利用国家国债技改政策,加大技术改造扶持力度,重点扶持物流园区建设、传统仓储企业和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连锁配送和社区服务连锁机构发展等项目。省政府也将相应地划出一块技改贴息资金,用于补充和加强物流产业发展,发展第三方物流。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对物流企业采取灵活的发展措施,在企业改制、组建集团、历史包袱、人员分流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
  
  培育吉林省物资集团、吉林省供销社、吉粮集团、德大公司、长春通配送中心、长春市商业储运公司、吉林省商贸控股公司、吉林市东北亚商贸公司、长春中东集团、吉林东方家园、长春钢材市场、吉林市江山大市场、绿新大市场、顺风大市场、延边国贸、吉林市义德源钢材市场、吉林市西关旧货市场、吉林市沙河子货运市场、辽源市物流园区、长春市果品批发市场等20户企业成为吉林省的物流龙头企业,不断完善其储存、运输、装卸、简单加工等物流功能,与相应的信息平台嫁接,扩大其辐射范围和服务半径。
  
  (七)积极提高制造业物流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抓物流管理实际上是抓住了企业降低成本、费用的核心的新的切入点。包括以销定产、合理采购、合理库存、合理运输、合理销售等诸多环节,同时还包括与供应商、销售代理商、运输储存代理商等的良好公共关系,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采购准时化供货、零库存管理,减少产成品库存,提高流动资金的周转次数。开展这项工作,要从大中型企业人手,首先要加强领导,在企业中要设立物流管理机构,明确其物料筹措、物料管理、物流规划、生产控制、供应商供货能力审核、仓储、装卸行为管理等基本职能,赋予其物流管理的权力和责任,布局好和供应、销售、生产调度等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然后不断引进先进的技术手段,逐步健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控制物流的关键环节,并与供应商、销售代理商、运输代理商之间做好对接,从而形成生产制造物流的大系统,提高物流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通过强化物流活动的科学管理,减少运输、储存、装卸、简单加工、包装等方面的物流费用,减少从事物流活动的人员,减少储运等物流资源的配置,消除一切浪费,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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