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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竞标人按招标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办理登记手续,认购投标书及投标须知等资料。 2、投标书由招标人编制,为规范格式。 3、投标须知由招标人拟定,内容包括: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和时间;投标人的范围及资格;投标文件的内容及填写要求;竞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方式和期限;中标人缴纳地价款的给付方式和期限;其他需要竞标人明了的事项。 (四)解答问题 招标人安排时间、地点就竞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需要统一勘查开发建设用地现场的,由招标人组织。 (五)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及附件。竞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认真填写投标书,并准备好附件,形成完整的投标文件。附件的内容包括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投标的决议及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影印件(个人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委托文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影印件。 (六)投标 竞标人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入标箱,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指定的开户行和帐号汇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2、竞标人不具备资格的; 3、超过规定截止日期投标的; 4、投标书未写明投标单位和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5、投标文件内容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投标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7、同一投标者对同一招标地块投送两套以上不同内容、不同价格文件的; 8、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9、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到位的; 10、投标书确定的投标价低于招标底价的。 (七)开标、定标 1、主持人宣布招标大会开始。 2、开启标箱,点算标书。工作人员按主持人要求,当众打开标箱,取出投标文件,清点投标文件份数,报告主持人确认。 3、公开招标底价。主持人宣布本次招标底价。 4、审查投标文件。招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有效投标文件,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中标人。 5、宣布招标结果。主持人对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予以公布,并宣布中标人。 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履约保证书》,对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支付的地价款,按照投标文件中招标人给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与招标人在《履约保证书》中约定。 (八)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标人取得《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履约保证书》后,应与规划和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拍卖。拍卖工作的基本程序是:(一)成立拍卖委员会;(二)发布拍卖公告;(三)办理拍卖登记;(四)投送竞买文件;(五)审查竞买文件;(六)召开拍卖大会;(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具体流程如下: (一)成立拍卖委员会 1、确定拍卖委员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拍卖委员会一般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拍卖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从市开发办选定;其他成员从市规划国土、监察、房产等部门中选定。 2、召开拍卖委员会会议,研究安排拍卖工作。拍卖委员会履行下列主要职责:审定拍卖文件;确认拍卖人提出的最低成交价;审查竞买文件和竞买人资格;组织拍卖大会,确定拍卖主持人;确定竞得人。 (二)发布拍卖公告 1、公告发布人。拍卖公告由拍卖人发布。拍卖人指市开发办。 2、公告内容。拍卖公告的内容包括拍卖目的;竞买人的范围及资格;竞买人认购拍卖文件的时间、地点,拍卖地块的位置、现状、面积、用途及规划要求等情况。 3、公告发布媒介。拍卖公告通过《大连日报》等新闻媒体及拍卖人网站发布。 4、公告发布时间。拍卖公告于召开拍卖大会的20日前发布。 (三)办理拍卖登记 1、竞买人按拍卖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办理登记手续,认购竞买申请书及竞买须知等资料。 2、竞买申请书由拍卖人编制,为规范格式。 3、竞买须知由拍卖人拟定,内容包括:拍卖大会时间、地点;竞买人的范围及资格;竞买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的数额、方式和期限;竞买申请书的填写要求及投送截止时间;竞得人缴纳地价款的时间及方式;竞买人需要明了的其他事项。 (四)投送竞买文件 由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前到指定地点投送竞买申请书及附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拍卖人指定的开户行和帐号汇入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由拍卖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