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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审查竞买文件 由拍卖委员会对竞买人报送文件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买申请无效: 1、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2、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后收到文件的; 4、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 5、采用委托形式办理申请,委托书不符合规定的; 6、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到位的。 (六)召开拍卖大会 拍卖程序如下: 1、主持人清点、确认竞买人,竞买人以竞买标志牌显示; 2、主持人对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等有关情况进行简要的介绍; 3、主持人宣布竞买规则和注意事项,对应价举牌规则、第一次应价后的叫价递增规则、确定最后应价者的方法及拍卖秩序等事项予以说明; 4、主持人宣布报出起价第一次应价后叫价递增的幅度; 5、主持人宣布竞买开始并报出起价; 6、竞买人应价; 7、当竞买人不再继续应价时,主持人对最后应价者的应价宣布两次,如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 8、主持人宣布竞得人; 9、拍卖人与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履约保证书》,对竞得人签发《中标通知书》;竞得人按应支付的地价款,按照竞买文件中拍卖人给定的给付方式和期限与拍卖人在《履约保证书》中约定。 (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取得《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履约保证书》后,应与规划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挂牌。挂牌工作的基本程序是:(一)成立挂牌交易委员会;(二)发布挂牌交易公告;(三)办理竞牌登记;(四)编制竞牌文件;(五)挂牌和竞牌;(六)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具体流程如下: (一)成立挂牌交易委员会 1、确定挂牌交易委员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挂牌交易委员会一般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挂牌交易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从市开发办选定;其他成员从市规划和国土、监察、房产等部门中选定。 2、召开挂牌交易委员会会议,研究安排挂牌工作。挂牌交易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审定挂牌交易文件;确认挂牌人提出的挂牌底价;审查竞牌人资格;确定摘牌人。 (二)发布挂牌交易公告 1、公告发布人。挂牌交易公告由挂牌人发布。挂牌人是指市开发办。 2、公告内容。挂牌交易公告的内容包括挂牌的目的;竞牌人的范围及资格;竞牌人认购挂牌交易文件的时间、地点;挂牌项目用地的位置、现状、面积、用途及规划要求等情况。 3、公告发布媒介。挂牌交易公告通过《大连日报》等新闻媒体及挂牌人网站发布。 4、公告发布的时间。挂牌交易公告于挂牌交易开始日前20日发布。 (三)办理竞牌登记 1、竞牌人按照挂牌交易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办理登记手续,认购竞牌申请书及竞牌须知等资料。 2、竞牌申请书由挂牌人编制,为规范格式。 3、竞牌须知由挂牌人拟定,内容包括:挂牌地点和截止时间;竞牌人的范围及资格;竞牌申请书的内容及填写要求;竞牌人支付竞牌保证金的数额、方式和期限;竞得人缴纳地价款的给付方式和期限;其他需要竞牌人明了的事项。 (四)编制竞牌文件 竞牌文件包括竞牌申请书及附件。竞牌人应按挂牌人要求认真填写竞牌申请书,并准备好附件,形成完整的竞牌文件。附件的内容包括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竞牌的决议及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影印件(个人竞牌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委托文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影印件。 (五)挂牌和竞牌 1、在挂牌公告或竞牌须知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挂牌人将挂牌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及规划要求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的竞牌人填写竞牌报价单报价; 3、挂牌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竞牌价格; 4、挂牌人继续接受新的竞牌报价; 5、挂牌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摘牌人; 6、挂牌人与摘牌人签订《竞牌成交确认书》、《履约保证书》,对摘牌人签发《中标通知书》;竞牌人应支付的地价款,按挂牌文件中挂牌人给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由挂牌人与摘牌人在《履约保证书》中约定。 (六)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摘牌人取得《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履约保证书》后,应与规划和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