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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湘发[2002]7号
【颁布时间】 2002-06-19
【实施时间】 2002-06-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3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加速实施科教兴湘战略,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00)1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02)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明确新形势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人才是科技、经济竞争的决定性因素。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下,全面实施人才战略,大力开发人才资源,是事关我省实现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人才机制、人才环境和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基础,以人才总量增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人才素质提高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相适应、人才结构调整与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相适应为目标,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开发为重点,抓住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队伍、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推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人才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破地域、身份和所有制界限,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扩大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人才择业自主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逐步建立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管理、优质服务的现代人才管理体制和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加大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力度,进一步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形成干部队伍正常更新交替机制,努力实现党政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辞职、离退、监督、奖惩等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政机关干部考试录用制度,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积极推行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度,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加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力度,每年公开选拔产生的地厅级及其以下委任制领导干部人数,要达到新提拔的同级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推进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建立健全适合企业特点的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激励、监督机制,增强企业聚集人才的能力和活力,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企业工作,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产生国有企业领导人。
  
  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全面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选人用人公开招考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应积极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办法,可采用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委任等多种形式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
  
  三、加大培养力度,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坚定不移地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继续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强基础教育,发展高等教育,重视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形成与我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适度超前、结构合理、各类教育相互衔接的教育体系,形成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人才培养格局,培养造就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切实抓好各类人才的培训。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县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才进行计算机、法律、外语和WTO知识的强化培训。完善中青年骨干人才的定期进修、出国深造、岗位实践、挂职锻炼等多途径培养办法。加强与国外、境外和国内发达地区教育培训机构的联系,利用当地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培训基地,每年选派相当数量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出国出境深造或到国内发达地区培训。加强女性人才和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培养造就门类齐全的技能型实用人才和农业产业化急需的农村实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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