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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宁委机发[2002]第34号
【颁布时间】 2002-06-17
【实施时间】 2002-06-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4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南京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人事局关于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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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工作和措施
  
  1、认真搞好建设学习型机关教育启动工作。①搞好动员发动,通过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帮助机关干部了解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内容、步骤,明确目的、意义,在市级机关形成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强烈氛围。②制定建设学习型机关计划。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干部的实际情况,对建设学习型机关作出安排。要把长远目标与近期要求结合起来,把机关的学习与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完成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实事求是、步步深入。③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一方面重视学习,时时处处注重学习,一方面善于学习,不仅向书本学习,向周围的同志学习,更要在实践中学习,向社会学习。
  
  2、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重点,加快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各级党组织是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核心力量,要以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发挥机关党员比例高、人员集中、易于组织发动,对基层和行业带动作用大的优势,率先建设成学习型组织。包括建设学习型党组、学习型机关党委、学习型总支和支部。同时还要开展建设学习型团组织、学习型工会组织、学习型处室等。通过以机关党组织为重点的各种覆盖市级机关的学习型基层组织的建设,使每一个党员都能成为学习型党员,每一个干部都能成为学习型干部,从而保证学习型机关的建设。
  
  3、继续推进机关干部的学历教育。①对还未达到大专学历的机关干部,要创造条件促进他们通过成人自考、函授、夜大、电大学习,尽快达到大专学历。②对已经取得大专学历的机关干部,要鼓励他们参加本科学历教育。③积极同高校联合办学,举办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工商管理等有利于提高机关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的研究生班。
  
  4、继续加强多种形式的在职学习。①加强局级干部的在职学习。由市委组织部安排局级干部参加各级党校的培训和轮训;规范市级机关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提高学习水平;积极开展局级干部自学理论活动,把每年开展的局级干部的“三个一”活动推向深入。②加强机关干部的在职学习。由市委组织部按规划实施中青年干部培训、处级干部培训;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组织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培训,党务干部的专业培训;市人事局组织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市级机关工委会同各部门开展处科级干部自学理论活动,进一步明确内容,统一要求,增强效果。③加强专业干部的在职学习。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通过联合办学等形式,组织专业干部参加各类专业知识培训和出国培训。④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开展新“三学”(学电脑、外语、科技知识)活动。
  
  5、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措施。①认真制定学习型机关的标准,规范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工作制度、工作进程、工作质量和工作目标。②不断总结市级机关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经验,促进中心组学习不断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挥中心组在建设学习型机关中的带动作用。③定期组织计算机或英语、公文写作等知识竞赛,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机关干部学习的积极性。④对机关干部的自学情况进行测试检查,促进机关干部自我教育、自我学习的自觉性。⑤在市管干部中开展理论学习征文活动,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开展自学理论活动,及时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思路。⑥加强培训和学习设施的配套建设,完善党(政)校、培训中心和各单位的教育设施和教育功能。有条件的单位,要加快局域网、资料室建设,发挥在学习中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把建设学习型机关作为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和舆论宣传工作,尽快将机关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基本精神上来,统一到“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和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目标上来。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由市级机关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建立建设学习型机关指导小组,加强对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工作指导。各部门要把建设学习型机关列入党委(党组)的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并将经费列入部门年度预算。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机关党组织具体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基本要求,研究方案,制订计划,采取措施,精心组织,分步实施,确保建设学习型机关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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