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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2]110号
【颁布时间】 2002-07-08
【实施时间】 2002-07-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5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十五”期间全区公务员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十五”期间全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七月八日

  
  
关于“十五”期间全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人事部《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和自治区党委《2001年-2005年广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结合我区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富民兴桂新跨越”的战略目标和《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发展目标,认真贯彻人事部《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以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为目的,结合实践锻炼,用科学理论武装公务员,用现代科学知识充实公务员,用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公务员,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基本原则
  
  1.确立培训优先的原则。国家公务员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担负着组织经济发展,推动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任务。培训是开发公务员人才资源、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关键环节,是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必须确立公务员培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2.坚持依法培训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等规定的要求,推进公务员培训的依法管理。建立公务员培训和管理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把公务员培训和考核、使用统一起来。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政府管理的实际问题为中心,把学习科学理论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根据“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确定培训重点和内容。引导公务员切实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4.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树立现代培训意识,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用创新的办法解决新问题。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针对公务员特点开发培训内容,运用现代培训手段,实现公务员培训的现代化。
  
  二、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十五”期间我区公务员培训的总体目标是: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公务员的四类培训。突出公务员的能力建设,重点提高公务员政治鉴别能力和抵御腐朽思想侵蚀能力、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织领导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专业化行政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等七方面的能力。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总体素质,建设一支适应“十五”期间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化、专业化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二)主要任务
  
  1.继续推进政治理论教育,提高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密切联系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深入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学习,努力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和科学态度、创新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开展思想道德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2.加强四类培训,提高公务员的业务素质和行政管理能力。规范初任培训。坚持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任职。初任培训要突出适应性,全面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突出任职培训。晋升科、处、厅(局)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坚持先培训后任职。任职培训的重点是提高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政治鉴别力和抵御腐朽思想侵蚀能力,总揽全局和战略思维的能力,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和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力,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统筹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轮训各级、各类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特别是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后新提拔到领导岗位上和轮岗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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