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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2]51号
【颁布时间】 2002-06-14
【实施时间】 2002-06-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6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遏制环境污染反弹严查行动的通知

[接上页]

  6、宝鸡县、岐山县造纸企业污染反弹问题。两县有造纸厂19家,已取缔的小造纸厂和停产治理的造纸厂如东秦造纸厂、宝丰造纸厂、蔡家坡造纸厂等违法开工,造成严重污染问题。
  
  7、武功县小造纸污染反弹问题。该县共有造纸企业17家,小造纸厂造纸废水直排渭河,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经咸阳市环保局检查,有东方造纸集团等5家停产治理企业和秦渭造纸厂等6家十五小企业违法开工生产。
  
  8、安塞县、志丹县王窑水库水源保护区采油污染问题。王窑水库是延安市市区的饮用水源,在其一级保护区内有40多口油井,石油开采、运输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对饮用水源构成威胁。
  
  9、神木县、府谷县土炼焦、小机焦污染问题。两县境内土炼焦多有发生,并有小机焦厂120多家,排放大量的粉尘、含煤焦油废水严重污染河道和地下水,煤粉、焦粉等固体废弃物乱堆乱放,挤占河道。
  
  10、城固县、洋县、汉滨区皂素化工污染问题。3县(区)共有皂素厂32家,分列于汉江沿岸,有的位于汉江的一级支流旁边,大量未经任何处理的高浓度有机废水严重污染汉江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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