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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2]93号
【颁布时间】 2002-06-13
【实施时间】 2002-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6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从严控制我省铁合金生产能力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整合的实施步骤
  
  整合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在2002年6月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结构调整与第一阶段调整工作同时进行,并按照市场需求形成自主开发、规模经营、自由竞争的新产品研发机制。超低碳特硅要在2002年底前形成规模生产。
  
  第二阶段,经过第一阶段整合运作后,对4户核心企业进行一步的整合,形成集约经营模式。
  
  通过此次重组整合,现有铁合金企业的34%,全部矿热炉的48%进入整合范围,实现了我省铁合金行业规模化生产,发挥了行业规模优势、品牌优势、资源优势,同时铁合金行业用电量的增加,支持和提高了电力行业的经济效益,实现和达到了电力行业和铁合金行业的双赢,提高了我省铁合金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扶优扶强、抓大放小、淘汰落后、压缩规模的产业政策。
  
  整合完成后,预计全省铁合金生产规模为25万吨,其中:新产品的生产规模达到8万吨,新增就业岗位1500人。形成享有“山川”和“华电”两大出口品牌,实现销售收入14亿元的铁合金企业主体,铁合金行业总体经济效益可实现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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