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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六月十二日 山东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国发[2001]23号)精神,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扶贫开发成果,缩小地区差距,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落后状况,促进我省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从1985年起,我省开展了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1994年组织实施了《山东省四五扶贫攻坚计划》,到1998年底如期实现了确定的目标任务。1999年,我省扶贫开发转入巩固扶贫成果阶段。到2000年,全省先后扶持了28个贫困县、602个贫困乡镇、13384个贫困村,累计解决了721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贫困地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与1985年相比,28个县国内生产总值翻了3番多,财政收入增长了13.6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200元,增长了9倍,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 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扶贫开发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一是全省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的比重和今后扶持的难度都比较大。目前省定温饱线(1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达420万人,其中国定温饱线(625元)以下的特困人口150万人,分别占全国9000万贫困人口和3000万特困人口的4.7%和5%。从人口分布看,有75%的贫困人口集中在沿黄地区、湖区、库区和深山区,这些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灾害发生频繁,水资源匮乏,科技教育落后,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薄弱,有的地方甚至缺乏基本的生存条件,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地区的贫困问题难度很大。二是东西部发展的差距仍在持续扩大。菏泽、聊城、德州、滨州4市土地面积、人口分别占全省的25%和18%,而国内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只占全省的9%和8%,人均财力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也都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特别是有些县、乡镇经济总量很小,财政支出缺口很大,自我发展能力较低。三是少数地方对扶贫开发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缺乏长期作战的思想,影响了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 二、目标任务 2001-2010年我省扶贫开发总的奋斗目标是:集中力量巩固温饱成果,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落后状况,为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创造条件。具体任务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2001-2005年集中解决目前全省国定温饱线以下的150万特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平均每年扶持30万人。第二阶段,2006-2010年重点扶持初步解决温饱的270万人,巩固扶贫成果,达到稳定温饱水平,平均每年扶持54万人;同时继续帮助第一阶段已解决温饱的150万贫困人口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扶贫成果。通过以上两个阶段目标任务的实现,使目前省定温饱线以下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接近或达到当地中等水平。 三、基本方针 (一)坚持开发式扶贫。扶贫开发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导贫困地区群众在国家必要的帮助和扶持下,以市场为导向,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改善生产条件,拓宽增收渠道,不断提高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这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根本出路,也是扶贫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 (二)坚持统筹规划、全面发展。扶贫开发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社区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三)坚持区域式、规模化开发。采取“村为基础,整乡推进,区域规划,综合开发”的办法,集中力量,连片扶持。每年对每个重点县(区)扶持2-3个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连续扶持3年,力争扶持一片,开发一片,巩固一片,切实提高扶贫开发的整体效益。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扶贫开发必须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与计划生育相结合,控制贫困地区人口的过快增长,实现资源、人口和环境的良性循环,提高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