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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02]31号
【颁布时间】 2002-07-03
【实施时间】 2002-07-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9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的意见

[接上页]

  (六)扶持发展物流配送。
  
  1.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培育物流市场,为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物流服务体系打好基础。抓紧规划确定一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别是中心城市、交通枢纽、物资集散地和口岸地区大型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坚持“政府引导、企业投资、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加大现有物流资源整合力度,吸引社会投资参与物流项目建设。今后一个时期集中力量建设福州、厦门、泉州三大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逐步建设物流信息平台,为物流企业和其他需要物流服务的企业提供服务。
  
  2.加快培育一批现代化的大型物流配送中心。一是整合社会资源,建设社会化、专业化的物流企业。鼓励行业配送中心和企业自有物流配送机构对社会开放,鼓励从事运输、仓储、货运代理服务和批发配送业务的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延伸服务领域,向第三方物流发展。鼓励多元化投资主体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二是加强连锁企业内部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技术含量和管理水平,提高统一配送的比例。三是组织批发企业完善服务功能,发展生产原辅材料及零部件配送业务,建立钢材剪切加工、混凝土、玻璃加工、日化产品、食品等专业化加工配送中心。
  
  3.大力推广物流先进技术。物流配送企业要从实际出发采用先进适用的物流技术,包括仓库立体化、装卸搬运机械化、商品配货电子化、物流功能条码化、配送过程无纸化等技术,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率的配送体系。要制定和采用物流网络系统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等方面的技术标准,逐步推广应用托盘、条形码、电子数据交换(EDI)、卫星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先进手段,稳步推进物流的现代化。
  
  (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要结合“数字福建”工程,做好基础性工作,推动企业广泛开展电子商务,提高电子商务在商业交易中的比重。
  
  1.加快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福建省电子商务数字证书授权中心和密钥管理中心,为电子商务当事人提供安全可靠的认证服务。协调建设福建网上综合信用征信平台,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扶持建立福建企业产品等数据库,建设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合,为中小企业服务。协调金融部门建设电子商务支付网关,为电子商务提供支付保障。
  
  2.建设若干重点商品与服务交易信息网络。逐步建立全省商品交易信息网络、全省生活旅游在线服务信息网、外经贸信息网和基于因特网的国际电子商务(电子数据交换);在重要行业建设专业交易信息网;在福州、厦门、泉州等信息网络基础较好、物流商流较集中的城市建设区域性交易信息网络。
  
  3.推进流通企业信息化基础建设。以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商业服务业,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流通企业采购、配送、营销能力,重点推行销售时点管理系统(POS)、商场信息管理系统(MIS)、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供应链管理系统(SCM)、自动订货系统(EOS)和银行卡结算等技术。积极推广企业对企业(BtoB),企业对消费者(BtoC)的电子商务,提高网络营销普及率。
  
  (八)改造提升商品交易市场。要改变传统摊贩经营模式,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增加功能,提高档次,规范经营。
  
  1.全省性、区域性批发市场要加快由初级市场向中高级市场转变。在产业密集区、主产区和主销区培育一批设施完善、高起点的大中型批发市场,与全国大市场信息联网,增强市场综合服务功能,开展加工、包装、配送、保鲜等增值服务,完善储运、结算、检测、计量、估价、咨询、通讯等配套功能。实现批发市场的管理创新、功能创新、交易方式和结算方式创新,扩大市场的辐射范围和交易规模。
  
  2.积极引导城市集贸市场按照现代流通的方式,以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的标准改造成连锁生鲜超市。积极引入有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大型超市经营业主从事集贸市场改造。在超市和集市中推行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制度、开办者和经营者质量负责制、进货索证制、优质商品推介制和不合格商品退出制,确保商品质量,改善购物环境。
  
  三、我省推进流通现代化的措施
  
  (九)加快流通业的改革和结构调整步伐。深化流通企业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流通业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大型国有流通企业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相互参股等形式,逐步改制为多元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加快粮食、石油、农资、烟草、医药、食盐等关系国计民生重要行业的企业和一般竞争性领域中核心竞争力强、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强的大集团、大企业的公司制改造步伐。数量众多的中小国有流通企业,要通过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兼并、重组、出售、拍卖等多种方式的改革,进一步放开搞活。对资不抵债、经营困难、扭亏无望的国有流通企业,在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后,通过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尽快退出市场。改制企业要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各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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