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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发[2002]11号
【颁布时间】 2002-06-10
【实施时间】 2002-06-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0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决定

为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加快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特作此决定。
  
  一、坚持把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放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地位
  
  1.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信息化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对世界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社会等领域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产生重大而深刻的影响。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信息高速宽带骨干网基本建成,信息高速公路初见雏形,政务信息化程度明显提高,公共事务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社区信息化水平取得长足进步,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信息服务业不断向纵深发展,软件产业呈现出蓬勃生机,信息化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但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与国外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信息化建设中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决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地区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举措,是迎接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和社会信息化浪潮迅速兴起,培育和发展我市战略优势产业,抢占经济社会发展制高点的必然抉择,是加强城市管理、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生产力和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步骤。
  
  2.我市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为动力,按照“应用主导、面向市场、网络共建、资源共享、技术创新、竟争开放”的发展思路,加快信息基础网络建设,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努力构筑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社会公共事务信息化体系,强化信息网络安全,营造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良好环境,用信息技术全面装备国民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全面加快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3.“十五”期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总目标是:到“十五”末,我市信息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信息化程度达到发达国家中心城市的平均水平,成为用信息化加速实现现代化的示范城市。
  
  ——信息基础设施完善,大容量宽带网络及交换中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等初步建成,各类信息网络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每百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户,以以大网方式接入的用户达到100万户:
  
  ——信息产业发达,大规模集成电路、光电子、移动通信、软件和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基本建成,形成比较健全的信息产业体系,信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
  
  ——信息核心技术创新取得突破,形成光电子、数字电视、移动通信、核心软件、计算网络和信息安全技术研究开发体系;
  
  ——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得到推广和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广泛而深入,信息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社会化和商品化基本实现,政府公共服务上网率达到50%,上网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比例达到50%,大中型企业全部拥有内部网和信息网站,80%以上的企业实现管理信息化,2005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0亿元;
  
  ——信息化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信息化政策完善、法规健全,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得到保障;
  
  ——人民群众的信息化意识普遍提高,信息上网、网上工作成为人们的普遍习惯,家庭宽带接入率达到40%,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达到80台,工作质量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二、加快信息基础网络建设步伐
  
  4.打造一流的信息基础网络。坚持“打破垄断,公平竞争,联合共建,互联互通,有偿服务”的方针,切实加强信息基础网络建设。重点建设超大容量宽带城域全光核心传输网,实现包括科技、广电、邮电、信息、教育网在内的各种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切实解决信息网络重复建设、各搞一套、资源分散、网络不通的问题。大力发展多种接入方式的宽带接入网,重点建设光纤接入网。建设数字电视体系的基本框架,完成国家数字电视试播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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