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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发[2002]45号
【颁布时间】 2002-05-31
【实施时间】 2002-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2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全省梯田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全省梯田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全省梯田建设的意见
  
   (省水利厅二00二年三月)

  
  为了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进一步加快全省梯田建设步伐,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力争2010年全省基本实现梯田化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梯田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省黄河、长江流域自然条件十分严酷,农业立地条件差,干旱少雨,自然灾害频繁,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多年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以梯田建设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作为发展旱作农业的一项根本措施,常抓不懈,全省梯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00年底全省梯田累计达到2378万亩,占全省坡耕地面积的51.4%,大量的“三跑田”变成了“三保田”,有效地减轻了水旱灾害,改善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和生态环境,为旱作农业向“两高一优”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全省目前还有1528万亩尚未建成梯田的坡耕地,跑水、跑肥,基础产量低下,抗水旱灾害能力差,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和群众生活的改善。把这部分坡耕地尽快修建成梯田,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已成为这些地区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基本途径。
  
  当前,全省梯田建设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和诸多有利条件。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对发展生态农业,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全省经济的整体发展,农业的持续增长,农业生产结构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加快梯田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加之几十年的艰苦奋斗,全省梯田建设已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探索出了行之有效的路子,为进一步加快梯田化奠定了基础。各地要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梯田在我省旱作农业生产和保护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梯田建设作为发展旱作农业、加速全省脱贫致富奔小康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措施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扬光大庄浪精神,全面落实梯田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实现全省基本梯田化目标。
  
  二、明确目标,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全省梯田建设
  
  各地要以山区为重点,以实现梯田化为目标,引入竞争机制,加大投入和机械化施工力度,加快梯田建设步伐,提高质量效益。要严格按照《甘肃省2001——2010年梯田建设规划》,抓好组织动员、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今后十年全省每年平均新修水平梯田125万亩,配套修建集雨水窖25万眼,发展集雨节灌面积50万亩。争取到2010年新增梯田1250万亩,修建集雨水窖250万眼,发展集雨节灌面积500万亩,使全省梯田累计达到3606万亩,占宜修梯田的坡耕地面积3906万亩的92.3%;累计修建水窖422.8万眼,集雨节灌面积达到784万亩,使五分之一的梯田配套集雨节灌,土山区人均梯田面积达到2亩以上,石山区人均梯田面积达到1亩以上,全省基本实现梯田化。
  
  梯田建设既是贫困山区扶贫开发的基础工作,又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主体措施。要以山地梯田为主体,以小流域和区域经济为单元,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农业措施、机械措施、高科技措施五项措施并举,蓄水、节水、保水、管水、科学用水“五水”齐抓,山、水、林、田、路“五字”统筹,坚定不移地走“修梯田、集雨水、兴科技、抓调整”的旱作农业的路子,进行综合治理,保证实现梯田化以后的深层次开发利用。
  
  三、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全省梯田化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是要强化梯田建设的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把梯田建设放在农业基本建设的首要位置,及时协调解决梯田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把梯田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奖罚,并将每年梯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各级领导定点包片和业务部门包技术服务的双轨承包责任制。地、县要在《甘肃省2001——2010年梯田建设规划》范围内,制定各自的梯田建设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将梯田建设与退耕还林还草、小流域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农业结构调整和综合开发相结合,与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抓速度,抓质量,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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