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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我省已被列为全国发展循环经济试点省,现将《辽宁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发展循环经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达到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全省经济结构调整“高起点开局、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步骤,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级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切实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组织广大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循环经济理论,大力宣传本方案精神,提高全省人民的参与意识。要及时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确保全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辽宁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六月七日 辽宁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方案 循环经济是以物质闭环流动为特征的生态经济。与传统的“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不同,循环经济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把经济系统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使物质和能量在整个经济活动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环境的配置效率,实现社会经济的生态化转向。辽宁作为我国的重要工业基地,经过三年国企改革与脱困,目前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全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既创造物质文明,又营造碧水蓝天,对于进一步加快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我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将发展循环经济的观念注入全省 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之中,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建设循环经济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和城市资源循环型社会,建立循环经济法规体系和科技支持体系,努力构建新型经济发展模式,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 (二)目标 1.总体目标 近期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创建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和几个资源循环型城市,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区域性的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倡导循环经济理念,营造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社会氛围,初步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和框架。 长期用10年左右时间,形成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发展机制和框架,使辽宁老工业基地步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2.近期具体目标 (1)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 600家重点污染企业实现清洁生产,创建10个国家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建设20个废水“零排放”企业,在大中型联合企业开展能流、物流集成和废物循环利用。 (2)建设一批生态工业园区 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资源枯竭地区和老工业区等建设一批生态工业园区。 (3)建设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在全省陆续建设城市中水回用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完善特种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系统。 (4)建设资源再生产业体系 建设辐射东北地区的辽宁省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基地,建设一批区域性的废旧物资再生产业基地,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机械设备加工制造基地。 (5)建立促进循环经济法规体系 基本完成循环经济法规体系建设,出台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优惠政策。 (6)建立绿色消费体系 提高全民绿色消费意识,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和社会绿色消费体系,鼓励使用再生产品和环境友好产品。 3.近期主要指标 (1)经济社会综合指标 人均GDP达到1.7万元,人均GDP年均增长率达到8.5%,再生资源利用产值超过40亿元,万元GDP能耗低于2.2吨标准煤,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1.5%。 (2)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1.86吨标准煤。其中:大中型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下降到0.7吨标准煤,火电厂供电煤耗下降到330克标准煤/千瓦时,有色金属吨产品综合能耗下降到4.5吨标准煤。 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低于200立方米。其中:单位发电量取水量下降到29.9立方米/万千瓦时(扣除直流冷却水),浆纸单位产品综合取水量下降到146立方米/吨,吨钢取水量下降到16立方米,加工每吨原油的取水量下降到1立方米。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