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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各地各部门都要按照上述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并形成制度。要在坚持全面公开的前提下,抓住重点部门和重点问题进行公开,保证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注意界定广泛公开、在一定范围公开和不能公开的内容,做到既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又达到政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政务公开必须有一定的形式。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确定公开形式,建立公开载体,以保证公开内容最大限度地及时与群众见面,让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政务公开的形式,要为公开的内容服务;要简便可行,方便定期更换;要从实际出发,灵活多样。1.通过实施电子政务工程,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全市计划用两到三年时间,在区、县级市以上党政机关全面实现信息化,建成连接全市各级党政部门的广州电子政府网络平台,完善政府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统一规范的信息资源库和政府数据中心,建立方便、快捷、透明的“一站式”政务服务网络系统,使公众可以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通过电子化手段获得政府的各种信息和服务。一是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组织好公开信息和事务处理的上网工作,在统一的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上述面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在各自局域网上公开上述面向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二是在社区信息化的基础上,建立一定数量的公共信息服务点;三是建设政府网上审批系统,逐步实现审批、核准、审核业务在网上办理。第一项工作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第二项工作要在明年年底前完成,第三项工作要在2004年年底前完成。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置固定的政务公开厅、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并在旁边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这是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3.举办政策咨询会、听证会、热点论坛,大力推行咨询听证、民主评议等形式。4.举办新闻发布会,或在新闻媒体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将群众关注的事项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5.具有审批职能、对外服务的“窗口部门”,要逐步建立行政服务大厅,增加办事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政务公开大厅或政务公开中心,把一些对外服务的单位集中起来,实行“一幢楼办事、一个口受理、一个窗收费、一条龙服务”,体现“集中、精简、高效、优质”的服务方针。各地各部门还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其它符合自身实际和职能特点的有效公开形式。 三、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市区、县级市以上政权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市府办公厅和各区、县级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我市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林树森任组长,副市长张桂芳、市纪委副书记兼市监察局局长张学政任副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级市要参照市的做法,相应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市)长任组长,具体工作由区(县级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市、区(县级市)政府各部门也要成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地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上级的部署,研究制定政务公开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迅速、高效地推进本地、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市府各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政府要结合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对自身的行政管理现状进行一次清理检查,重点清理检查工作中越位、错位、缺位、扰民的行政行为。继续推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凡没有立法权的机关擅自制定的没有上位法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 四、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措施 要把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具有约束力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协助政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市政府将成立由纪检、监察、审计、法制、人事等部门参与组成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并聘请一定数量的企事业单位代表、社会有关方面人士和干部群众担任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对全市区、县级市以上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议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监督小组成员也可以经常性地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市府各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属下各部门,要参照市政府的做法,成立各自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行政务公开的各单位都要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巡视,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