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在正式决定或者办理前,要先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作调整、修改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市、区(县级市)政府及各部门均要设立政务公开的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电子邮箱),由本单位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管理。电话号码和信箱(电子邮箱)地址要向社会公布。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监督小组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新闻单位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要广泛宣传报道,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 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市、区(县级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明确责任,量化标准,对本级各政权机关实行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在推行政务公开中工作不力或者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提出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免去其所任职务的建议;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者在政务公开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五、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时间要求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今年6月30日前全市各区、县级市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具体时间安排是: 1.5月30日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我市区、县级市以上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 2.6月10日前,各区、县级市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省、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 3.6月20日前,各区、县级市政府及所属各部门要制定出本地、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具体规定,成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机制。 4.6月30日前,全市各区、县级市政府及所属各部门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5.今年下半年,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区、县级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今年下半年在市政府机关进行试点。市政府将有针对性地选择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人、财、物权力相对集中的几个部门进行试点,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以便指导市政府机关面上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2003年在市政府及政府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