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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2]46号
【颁布时间】 2002-06-03
【实施时间】 2002-06-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8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畜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

[接上页]

  (三)建立健全草产品市场体系。一是坚持多种成分、多行业、多部门一起上,在重要草产品产地、集散地,建立一批贯通城乡、辐射全省、吸引外地的草产品批发市场。二是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功能,解决有场无市和有市无场等问题。三是积极发展草业劳务、技术、信息等市场,重点支持信息咨询、中介服务和各类技术服务组织。
  
  (四)健全服务体系,提高科技含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9号)精神,加强草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草业技术推广体系。重点市、县、区要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保证,层层开展技术培训,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广大群众发展草业的技术水平。
  
  (五)抓点示范,带动全面。省上在抓好榆阳区、宝塔区示范点的基础上,在陕北、渭北新建5个草产业建设示范县,各建5万亩示范草场,各县人工草场累计保留面积50万亩以上。在关中新建2个农区三元种植结构示范县,各县示范点人工种草2万亩,各县农田种草达到10万亩以上。各县也要结合实际,集中财力、人力抓好一批示范乡(镇),带动和促进全省草产业快速发展。
  
  (六)开发利用并重,加快草业产业化。以市场为导向,按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模式,建设一批生产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草产业龙头企业。结合实施天然草原恢复建设工程,建设一批小型加工企业,加快草产业开发,提高草产业加工能力和产品档次。根据草业带布局,重点建设草产品中心市场和牧草种子集贸市场,促进草产品流通。积极推广牧草加工利用技术,组织群众大力发展草食家畜,提高牧草转化利用率。
  
  (七)依法治草,加强保护。各地要认真宣传贯彻《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民保护草原和建设草原的法制观念。抓好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草原行政执法机构,配备行政执法人员,改善执法手段,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加强草原监理,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的违法活动,保障草产业健康发展。
  
  省农业厅
  
  关于发展肉蛋奶精深加工加快畜牧产业化进程的意见
  
  畜产品加工业是畜牧产业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大力发展肉蛋奶精深加工,对优化畜牧业结构、提高畜牧产业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大力发展肉蛋奶精深加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省畜产品加工业现状
  
  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我省畜产品加工业初具规模,形成了以“宴友思”、“邦家”、“方欣”等为代表的肉制品、以“天斗”为代表的蛋制品和以“银桥”、“神果”、“东方”等为代表的乳制品的畜产品加工业。2000年全省500万元规模以上的肉、蛋、奶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产值13.37亿元、工业增加值2.8亿元、利税1.07亿元。其中乳制品加工业实现产值4.73亿元、工业增加值1.97亿元、利税4800万元,居全国第5位。全省有8家企业荣获“全国食品行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称号,90多个产品分别荣获全国食品行业名牌、陕西名牌及优秀产品称号。
  
  我省畜产品加工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一)缺少大型龙头企业,关联带动作用不明显。全省70家乳制品生产企业中,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只有29家,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企业仅有“银桥”、“神果”2家。肉、蛋制品企业中也只有“宴友思”、“天斗”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
  
  (二)知名品牌少,新品开发滞后。全省乳制品生产企业中,只有“秦俑”和“神果”牌奶粉在省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在肉、蛋制品生产企业中, 虽然“宴友思”、“邦家”和“天斗”等企业脱颖而出,但规模和品牌连动效应尚未形成,缺乏市场竞争力。鲜奶、酸奶、强化奶和巴氏灭菌奶等产品不多,肉、蛋制品更新缓慢。
  
  (三)营销手段落后,市场开发能力差。我省乳制品生产企业中,除“神果”、“和氏”、“秦俑”、“东方”等品牌乳制品在天津、西安有一定销量外,其它品牌的乳制品只能在省内中小城镇有限的市场内销售。肉、蛋制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在省内市场受众多省外产品的竞争影响,市场占有率更低。
  
  畜产品实现市场转化是发展畜牧产业化的关键环节,加快发展肉蛋奶精深加工是实现畜产品市场转化的关键措施,是龙头企业创名牌、占市场、提效益的根本手段。因此,必须不断加大对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的研究、投入和扶持,促进畜产品加工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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