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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X91X92 X93 X94X95 X96 Xn 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N C91C92 C93 C94C95 C96 Cn 其中:(1)1991年至1995年用职工本人各年度月标准工资及全省职工月平均统标补贴之和(X91、X92、X93、X94、X95)与1991年至1995年全省职工年度月平均标准工资及全省职工月平均统标补贴之和(C91、C92、C93、C94、C95)的比值取指数。 1991年至1995年标准工资中不含1993年套改时纳入标准工资的各种补贴,含省劳动厅劳险字[97]151号文件规定的岗位工资和省劳动厅劳资字[96]42号文件规定的工资性补贴。“统标补贴”是国家或省、市统一规定的粮、油副食品等物价补贴。 (2)1996年至职工退休前一年度用职工本人各年度月平均实际缴费工资(X96…Xn)与全省职工各年度月平均工资(C96……Cn)的比值取指数。 1991—1995年全省职工月平均标准工资和统标补贴为: ┌────┬────┬────┬───┬────┬────┐ │年份│1991年│1992年│1993年│ 1994年 │ 1995年 │ │项目││││││ ├────┼────┼────┼───┼────┼────┤ │标准工资││││││ │ (月) │112.62│122.23│149.65│ 221.22 │269.98│ ├────┼────┼────┼───┼────┼────┤ │统标补贴│21.73 │30.74 │40.74 │ 44.75│46.31 │ │ (月) ││││││ └────┴────┴────┴───┴────┴────┘ 1996—200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 │ 年 份│1996年│1997年│1998年│1999年│2000年│ ├────┼───┼───┼───┼───┼───┤ │金额│431 │ 458│458 │481 │ 582│ │(元)││││││ └────┴───┴───┴───┴───┴───┘ 附件2: 按原规定计算基本养老金办法 按原规定计算的职工月基本养老金包括: (1)职工本人1995年底的标准工资乘以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百分比和省劳动厅险字[1993]301号文件规定补助的百分比计发的退休金。 其中:封定职工1995年底的标准工资按《安徽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劳险字[1997]151号)第19条第(2)条规定执行; (2)截止1997年底职工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8%-2.8%的比例增发的养老金。 (3)从1998年1月到职工退休时的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20计算的个人帐户养老金。 (4)国家或省、市统一规定的粮、油、副食品等物价补贴和职工的书报、洗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