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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质监局制定的《吉林省“十五”期间名牌战略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五月二十日 吉林省“十五”期间名牌战略实施意见 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是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省政府加强全省质量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实施名牌战略对于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能力,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发展吉林经济,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推进名牌战略,积极应对国际竞争,促进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质量为基础、市场为导向、技术进步为保障、企业争创为主线,把政府政策引导、企业积极争创、社会公开评价有机结合起来,树立名牌意识,扩大名牌规模,提高名牌效应,增加名牌市场份额,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全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质量领先的原则。名牌产品的基础和核心是质量,实施名牌战略要重点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的质量需求,在高质量的基础上,创立名牌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知名度,全面确立名牌地位。 2.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创立名牌产品的工作主体是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基础和动力在企业。企业要把创立名牌产品和实施名牌战略作为转换经营机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战略措施,把创名牌产品与“三改一加强”结合起来,积极自觉地开展创名牌、保名牌、发展名牌活动。 3.坚持科学评价的原则。“吉林省名牌”产品的评选认定,以产品适用性质量和质量监督检查结果为基础,以市场和用户评价为依据,以产品生产规模、主要经济指标为参考,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中的作用,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做到科学、公正、公开。确保名牌产品的高质量、高信誉、高效益。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工作目标。“十五”期间,突出抓好对全省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主导产品创名牌工作。计划目标为:1.培育3-5个具有一定声誉的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培植5-10个中国名牌产品;争创200-300个“吉林省名牌”产品。名牌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大幅度上升。2.“吉林省名牌”产品的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由现在的不足30%提高到40%以上,经济效益显著提高。3.以名牌产品为依托,以技术改造为保障,发展壮大名牌企业,促进形成30户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大企业及企业集团,200户年利润超500万元的中小企业。涌现出一批以生产名牌产品为主业、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名牌企业,名牌带动效应明显增强。 (二)实施步骤。实施名牌战略,实现和完成“十五”期间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总体上要有计划、分步骤进行。第一步是制定规划,巩固基础,重点培植。各地区和企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巩固、提高现有名牌产品的基础上,选择市场前景广阔、竞争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重点产品,制定名牌产品争创计划,创立过硬名牌。第二步是扶持发展、扩大效应、带动突破。在深入开展创立“吉林省名牌”、跻身“中国名牌”、打造“世界名牌”工作的同时,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企业围绕发展名牌产品进行改组、改制、改造。进行产业重组和企业联合,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壮大企业实力,扩大名牌规模,创立名牌企业。实现名牌产品品种系列的有效扩展、名牌企业产品水平和生产能力的大幅度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以科技为先导,以高科技产品占领市场创名牌。要抢占新一轮经济发展制高点,开发一批具有高科技含量、适应市场需要的新产品。高新和新兴科技型企业要大力实施重点技改项目计划和新产品开发计划,以新材料技术、光机电一体化、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生物工程、高效节能等技术领域为重点,从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中创立一批新的高科技名牌产品,发展壮大一批新的骨干企业,营造新的经济发展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