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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化工医药管理局关于《西安市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2002年4月28日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颁布施行的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巩固前一阶段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发[2001]95号)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五个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发[2002]第5号)精神,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顿治理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江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秩序整顿工作要求,以2002年3月15日开始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和完善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的作用,采取综合治理,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处置废弃条件审查,强化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各级责任,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姚引良西安市副市长 副组长:赵润昌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连年市经委副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 徐徐市化工医药管理局局长 成员:张景耀市化工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兰士伟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志超市商业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张朝献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鹏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郭怀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化工医药管理局。 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张景耀市化工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副主任:徐永庆市化工医药管理局经济运行处处长 成员:郑惠杰市化工医药管理局经济运行处副处长 韩兴成市化工医药管理局行业管理处处长 陈立市化工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樊新河市公安局三处副处长 师来平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副处长 吕厚亮市商业贸易委员会市场网点处处长 邹鹏岭市交通局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王随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处处长 吕建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化工医药管理局经济运行处。 联系电话:6234025。 三、整顿治理工作目标 (一)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各级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领导人的依法管理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得到加强。 (二)按照《条例》规定,严格各种资质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对新开办的生产、经销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依照《条例》办理相关证书。严禁非法生产、经销和运输危险化学品。对西安市辖区内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销、存储和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予以关闭。 (三)对剧毒化学品、强氧化剂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特别是对大量使用氰化物等剧毒物品的各类小金矿和小电镀企业要重点进行清理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最大限度减少氰化物的使用量。 (四)在整顿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市、区县、企业三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预案,并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 (五)通过整顿治理,强化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各类事故明显下降。 四、整顿治理工作的重点、范围、分工和主要内容 (一)这次整顿治理工作的重点是全面贯彻《条例》,建立和完善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依法规范管理工作,消除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建立和完善各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体系。 (二)整顿治理工作的范围和分工: 西安市化工医药管理局负责此次整顿治理工作的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并负责局属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和规范运作,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工作,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的立项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