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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 为保证我局制定的发票改革工作方案所确定的各项改革措施自2002年8月1日起全面实施,保证发票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监控税源的预期目的,现就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实施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 此项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是我局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为便于协调、统筹领导此项工作的开展,由办公室、信息中心、票证中心、计会处、检查处、法制处、征管处组成发票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落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票改革领导小组由王纪平局长任组长,杨晓超、杨春萍、杨志强、解煜、周茵、郝硕博、徐志宏、金兴、王勇生副局长任副组长,王京华、杨玉杰、于燕平、任依娜、邢军、杨涛任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征管处,由征管处牵头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组织工作。 二、进度安排 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此次改革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8月份起,在朝阳、丰台、石景山、顺义、怀柔、平谷、房山、开发区、西客站和燕山试点;第二阶段,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自10月份起在其它区、县全面实施,力争在12月底前推广完 三、技术支持 此次发票改革是建立在信息化基础上的,因此各项技术支持工作能否按期完成,决定着改革工作能否按期实施。 (一)发票计划(防伪)管理软件: 此软件需于5月底以前开发完成。 (二)“有奖”发票布奖管理软件: 此软件需于6月15日以前开发完成。 (三)“有奖”发票兑奖管理软件: 此软件需于6月底以前开发完成。 (四)发票语音电话查询管理系统: 此系统需于7月1日起开通。 (五)发票网上查询管理系统: 此系统需于7月1日起开通。 (六)税控装置安全管理系统: 此系统需于7月1日起运行。 (七)大系统发票购领软件: 此软件需于6月底以前调整完成。 (八)发票数据的集中式改造: 此项工作需于6月底以前完成。 (九)税控装置开票信息稽核功能: 此功能需于8月1日起使用。 (十)发票稽核系统: 此系统分两步完成。第一步,自8月1日起能实现单项查询;第二步,随着大系统改造工作的完成,实现交叉稽查功能。 四、兑奖资金 (一)兑奖资金的落实 按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各单位应向当地政府申请落实兑奖资金(建议标准:1万户左右的,50万元左右;2万户左右的,100万元左右;3万户左右的,150万元左右。),试点单位应于7月底前到位,其它单位于9月底前到位。 (二)兑奖资金管理制度: 在7月底以前分别制定市、区两级兑奖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度,并于8月1日起实施。 五、布奖方案 (一)每批次的布奖金额: 1、定额发票: 布奖金额≤票面金额χ10%+购票成本。 2、税控发票: 布奖金额≤印制数量χ50元χ10%+购票成本。 (二)奖金等级: 1、普通奖: 分为:100元、200元、500元、800元和1000元五级。 2、大奖: 分为:3000元和5000元两级。 (三)等级分布 1、普通奖: 100元占30%;200元占20%;500元占20%;800元占15%;1000元占15%。 2、大奖: 3000元和5000元的大奖采取随机布奖的方式。 六、发票印制 (一)5月15日以前完成对发票承印企业的资格认证工作,并发放《发票准印证》。 (二)5月底以前印制样票并发送试点单位,用于培训辅导使用。 (三)7月底以前新版发票送试点单位,为8月1日起的发售做好准备。 七、税控装置 5月底以前完成税控装置产品的选型定点的评标工作,并签定有关合同。自6月1起中标厂商配合指定的税务机关开展税控装置推广应用的前期准备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 八、宣传动员 自7月1日起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此次发票改革的目的、意义以及主要措施,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调动广大消费者协税、护税的积极性,为此次发票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印制宣传品广为发 九、制度准备 5月底以前制定下发有关此次发票改革的业务工作制度,为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准备。同时,在7月底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告之此次发票改革的有关事项。 十、培训辅导 (一)内部培训 6月10日以前完成内部培训工作,为外部辅导工作做好准备。 (二)外部辅导 自6月10起利用召开办税人员辅导会的形式对广大纳税人进行辅导,保证将此次发票改革的精神和措施传达到每个纳税人,并辅导纳税人做好使用发票种类的选择和税控装置的选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