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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粤价[2002]141号
【颁布时间】 2002-04-25
【实施时间】 2002-04-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8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省物价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结果的通知

[接上页]

  │82│关于调整渔业捕捞许可证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1997]5号 ││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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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关于广州市电镀生产准产证等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1997]15号││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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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关于文化经营许可证费等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1997]38号││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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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关于收取进口付汇核销单工本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1997]49号││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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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关于调整换发养路费缴款证等项收费的复函│粤价函[1997]50号││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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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关于调整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1997]91号││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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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关于征收机动车辆城市交通管理增容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1997]124号 ││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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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关于组织省直和中央驻穗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高校│粤价函[1997]130号 ││省物价局│
  
  ││生收取报名考务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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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关于对酒类零售、批发、生产许可证实施年检收费│粤价函[1997]154号 ││省物价局│
  
  ││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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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关于珠算技术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1997]187号 ││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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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关于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1997]205号 ││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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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关于财政票据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1997]224号 ││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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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1997]229号 ││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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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关于对普通中专学校招生收取录取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1997]272号 ││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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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1997]273号 ││省物价局│
  
  ├──┼───────────────────────┼────────────┼───────┼─────┤
  
  │97│关于列补高教系统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的│粤价函[1997]275号 ││省物价局│
  
  ││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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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关于医疗机构管理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1997]287号 ││省物价局│
  
  ├──┼───────────────────────┼────────────┼───────┼─────┤
  
  │99│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1997]289号 ││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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