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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通[2002]11号
【颁布时间】 2002-04-25
【实施时间】 2002-04-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9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2年昆明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1、行业协会要尽快推行同业《诚信经营公约》并向社会公告;发挥行会组织优势开展行业稽查;开展“金牌服务评比”活动,对服务优质、讲信用的企业落实“金牌服务奖励”制度;建立企业信誉档案,向社会推荐优秀旅游购物、消费场所。
  
  2、行业协会对违反行规的企业实行“黄牌警告制度”,对严重违反行规的企业,以同业间协商、行会间协商不与其交易进行市场淘汰。
  
  由市旅游局、民政局、工商局、宾馆饭店行会、旅行社行会、导游行会、旅游购物行会和旅游餐饮行会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市旅产办检查督办。
  
  三、主要措施及任务
  
  (一)完善和强化创优工作机制
  
  创优工作机制在城市创优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城市的综合管理起到了推动作用。要保证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和“主题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必须继续坚持创优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创优工作领导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属各相关部门也要启动创优工作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努力的局面,认真落实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和“主题年”的各项任务。
  
  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指挥中枢的作用,认真做好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昆明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昆明市旅游局。
  
  为加大依法治旅的力度,要从各有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旅游执法工作。要加强旅游监督,邀请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旅游工作,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行风评议员和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监督作用。
  
  (二)其他项目工作任务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的市容市貌和景区卫生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清理辖区和景区内乞讨、算命、尾随兜售以及占道经营现象,打击拉客、抢客、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按分级管理职责,配合市级各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旅游企业经营秩序。
  
  市商贸局:负责对住宿行业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提高社会旅店业的硬件设施和服务质量;配合工商和旅游部门,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和监督,在商贸企业贯彻落实“不满意就退货”的服务承诺。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做好旅游价格管理,监督旅游经营者明码标价,组织价格检查,查处乱涨价、价格欺诈、不公平竞争和对旅游业“乱收费”等行为。
  
  市民政局:负责对市区和风景区的乞讨、算命等现象进行经常性清理整顿。
  
  市地税局:负责检查旅游经营单位和导游的纳税情况和使用发票情况,督促旅游消费场所和纳税人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查处旅行社人事聘用工作中,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障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加大对收取导游人员质量保证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市政府研究室:调查研究城市管理和旅游行业经营状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对策措施。
  
  市统计局:负责进行游客满意度调查,建立旅游服务质量定期公报制度。
  
  市体改办:指导、审批旅游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在大中学生中广泛开展旅游和礼仪知识教育,逐步提高全民旅游意识。
  
  民航机场:负责清理、打击机场内乱拉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优秀旅游城市的窗口形象。
  
  铁路车站:负责清理、打击车站周边乱拉客、倒卖车票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优秀旅游城市的窗口形象。
  
  交通局:负责旅游汽车客运站的规范经营以及驾驶员、售票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服务监督。
  
  市政府新闻办及新闻单位:负责在电视、报刊和电台等媒体开设市场整顿规范宣传专栏和旅游整顿规范咨询热线,报道市场整顿成果,营造舆论氛围和效果,实施舆论监督。
  
  行业协会:联合签订《诚信经营公约》,组织行会稽查,负责建立企业之间的佣金收授制度,督促企业不向导游、司机私授回扣。
  
  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承担责任范围内的检查和落实。(未涉及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另行安排)
  
  四、方法和步骤
  
  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
  
  完成了制定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旅游综合执法检查队伍,落实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做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聘请社会监督员等项工作。
  
  启动了几项工作:联合签订《诚信经营公约》并向社会公告;旅游消费场所与旅行社实行公收佣金制度;实行旅游团队消费旅行社负责制;旅行社实行合法公平的导游报酬机制,导游年检工作;成立“社会导游”人员服务管理机构;昆明“金旅工程”,运用网络技术对旅游经营者和导游实行电子化管理。
  
  (二)第二阶段
  
  要求在第三季度以前,各项政策措施逐步到位,导游人员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动态管理开始运行,旅游行政联合执法检查正式启动。“五一”前后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对导游人员计分上岗情况进行集中大检查;“游客反馈”、“新闻监督”和行业督导机制全面启动,对旅行社的检查全面展开。开始实施导游人员和旅行社公示制度。
  
  (三)第三阶段
  
  今年内,迎接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组织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检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重点督查,以保证顺利通过复核。对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进行阶段总结,为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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