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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6、南宁市建筑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办法(南府发[1992]80号) 37、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工商局关于支持国营工商企业搞好生产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2]48号) 38、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社会审计工作的通知(南府发[1992]106号) 39、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对放开经营试点企业放宽企业价格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2]47号) 40、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房产部门非住宅租金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2]60号) 41、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对放开经营试点企业放宽劳动用工权、内部分配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2]46号) 42、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肉食补贴政策的通知(南府发[1992]54号) 4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我市民用煤价格补贴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2]57号) 4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财政局、市城管办关于《南宁市城市管理办案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1992]46号) 45、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资(奖金)发放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2]109号) 46、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商业流通“四放开”改革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四放开”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的报告》的通知(南府办[1992]87号) 47、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金贸办公室关于建立南宁市专业商业街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2]89号) 48、南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南府发[1992]102号) 49、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南府发[1992]36号) 50、南宁市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若干规定(南府发[1992]78号) 51、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政办[1992]122号文件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2]122号) 52、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强化养老保险基金收缴工作保障退休职工生活的报告》的通知(南府办[1993]87号) 53、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南宁市国有企业固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3]83号) 5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自主选择经营方式的通知(南府发[1993]34号) 55、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产局关于外商、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区内、外单位、公民在我市购买商品房申办所有权证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3]64号) 56、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城市燃气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南府办[1993]72号) 57、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制试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办[1993]33号) 58、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当前房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对一些急待解决问题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3]78号) 59、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银行承办房改金融业务的通知(南府发[1993]67号) 60、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南府办[1993]104号) 61、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通知(南府发[1993]11号) 62、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南宁市城区公费医疗实行分级管理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3]35号) 63、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快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发[1993]17号) 6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粮食购销价格放开的通知(南府发[1993]38号) 65、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旅游局《关于全市旅游行业实行归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3]3号) 66、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土地局《关于执行垠东综合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3]5号) 67、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关于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报告的通知(南府发[1993]9号) 68、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南宁市金融若干问题的通知(南府办[1993]28号) 69、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城建局《关于对上门收运垃圾经营统一管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南府办[1993]69号) 70、南宁市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南府发[1994]61号) 71、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审计局关于改革企业审计办法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4]49号) 72、南宁市进一步推进横向经济联合的若干规定(南府发[1994]62号) 73、南宁市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办法(南府发[1994]42号) 74、南宁市新型液体燃料生产和经营管理办法(南府发[1994]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