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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21、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粮食部门实行两线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发[1996]96号) 122、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7]114号) 123、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7]146号) 12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再就业与帮困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7]82号) 125、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我市破产国有企业和特困企业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7]83号) 126、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南府发[1997]164号) 127、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有关费用收取标准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97]103号) 128、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防洪保安费的通告(南府字[1997]4号) 129、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应依法缴纳营业税的通知(南府发[1997]47号) 130、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商业银行扶贫贷款投放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府发[1997]148号) 131、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南宁市严禁贩运销售旱濑的紧急通知(南府发[1997]14号) 132、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西瓜市场管理的通告(南府字[1997]6号) 13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饲料、兽药、禽苗行业管理的通告(南府字[1997]12号) 134、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土地局关于加强改制企业土地资产管理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7]89号) 135、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中有关问题处理的通知(南府发[1997]129号) 136、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中有关问题处理的补充通知(南府发[1997]150号) 137、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对我市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的通告(南府字[1997]9号) 138、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改办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7]133号) 139、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设局关于我市部分市区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7]9号) 140、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管道燃气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7]23号) 141、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通知(南府发[1997]67号) 142、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97]121号) 14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南湖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97]141号) 14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朝阳路、江南路人行道护栏及各式广告灯箱的通告(南府字[1997]8号) 145、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老旧汽车更新改造领导小组贯彻自治区七部门《关于整顿老旧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的通告》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7]73号) 146、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通知(南府发[1997]92号) 147、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1997—2000年南宁市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的通知(南府发[1997]31号) 148、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由有关行政机关委托南宁市城市综合管理监察总队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南府发[1997]157号) 149、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工会、体改委关于《南宁市职工持股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7]40号) 150、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管理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98]10号) 151、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全市小煤矿生产秩序确保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南府发[1998]89号) 152、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个体私营企业人员申请入户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8]117号) 153、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统一征收管理的通知(南府发[1998]64号) 15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直管公房出售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8]76号) 155、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率的通知(南府发[1998]79号) 156、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市计委关于我市建设项目优先采用本市工业产品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9]8号) 157、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完成或超额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计划目标奖励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9]75号) 158、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南府办[2000]24号) 159、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关于《南宁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办[1999]127号) 160、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直管商用公房售买补充规定》的通知(南府发[2000]29号) 161、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郊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南府发[2001]115号) 16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医药管理局关于《南宁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流通领域)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00]91号) 16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我市全面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征缴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01]157号) |